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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2011-05-23 13:37来源:中国网字号:小

  淄博高新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借力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高新区结合自身特点,成立了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全面启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为促进高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六五三五”创新和发展赶超工程,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提供重要的支撑,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试点园区期限3年,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期限内,高新区必须实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优化知识产权环境以及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全面提高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同时,高新区的知识产权拥有量与宣传培训力度必须显著提高。试点工作启动后,高新区将根据新制定的实施方案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高新区的日常管理之中。试点工作结束后,将参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评价标准开展验收工作,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截至目前,高新区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对区内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新产品、新技术等方面的有关鼓励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申报知识产权的资助力度,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着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设立知识产权转化资金,选择一批优秀项目开展“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优秀知识产权项目的产业化实施。

  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分层次进行知识产权基础性培训,提高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率和企业职工的知识产权意识。此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强化知识产权舆论宣传,营造高新区内“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以此通过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严格执法,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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