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试点,时间已过去百日,在政府连续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下,房产税改革被寄予厚望,也引发市场持久关注。
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日前表示,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化进断加快,居民购买商品房成为解决住房问题主要渠道,私有住房越来越多,开征房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表示,在计划经济时代,房屋大多由政府或企业供给福利房,具有个人产权的住房较少,征收房产税的意义不大。上世纪80年代至1998年实施房改时,城市中的许多市民都是单位和企业的福利房,产权归单位和企业所有,有个人产权的房子数量少,因此对个人产权房征房产税没有实施。然而,实施房改之后,房地产市场化进程加程,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进入市场购房,个人产权住房逐年增多,房产税开征势在必行。
当前全面开征房产税还需破解四大障碍:第一是信息障碍。由于全国房产数据没有联网,投机资金从政策执行较严的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泛滥,从高端住宅市场流向中低端市场,导致限购、税收、贷款等调控政策落不到实处;第二是法律障碍。当前要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做一个梳理和清理,防止出现“法律打架”的现象,影响征收的权威性;第三是征收障碍。究竟是自己申报还是政府认定,滞纳税款如何处理,都需要细化;第四是利益障碍。政府要有所侧重,防止出现同时“开罪”穷人和富人的局面。
从长远来看,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但从现实情况看,从沪渝试点到全面推开的过程要稳妥把握、循序渐进。房产税改革的推进过程,原则应该是在节奏上“宜缓不宜急”,先在部分城市试点,然后逐步完善推广;在实施细则上是“宜粗不宜细”,便于实际操作,降低征税成本;在征收面上是“宜富不宜穷”,保障普通老百姓乃至中产阶级的利益。
对于何时是房产税在全国推广的时机?各位专家均表示这将是个长期过程。靳东升表示,房产税改革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建设,房产税试点意味着改革才刚刚起步,目前房产税征收面比较窄,将来要是在全国推广,发挥作用可能会大一些。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不一样,不能马上显现其成效,而是像中药一样需要一个逐步显效的过程。当前我国全面开征房产税还存在阻力,需要随着试点的探索和改革的完善,在将来时机成熟时推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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