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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取消外资药定价特权

2011-05-17 11:18来源:瞭望东方周刊字号:小

  近年来,中国二十多批次的药品政策性降价,对拥有单独定价权的外资药影响甚微,“特权药”已成医药行业顽疾之一。

  3月28日开始实施的新一批次药品降价重点列入了外资药品,被认为是继2010年12月降价之后,主管部门第二次对外资特权药动刀。

  此番,外资制药企业不再直接拒绝降价,而是呼吁“合理评估价差,分步骤、平缓的价格调整。避免市场过大震动,影响企业投资的信心”。

  这样的表态基于一种政策动向:取消外资药品定价特权,缩小与国产药品的价差是大势所趋。正在制定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在最近透露出各种信息,也都呼应着这种趋势。

  外资特权药不但有高价格,也占据着全国接近30%的市场,在一线城市的二三级医院占比更是接近70%,在诸如心血管治疗药等医院常用药中,外资药占比遥遥领先。

  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上,取消外资特权药的努力会出现怎样的不确定性?国内医药市场又会出现怎样的格局?

  2010年广受关注的一份“国家基本药物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与国产药品统一定价对照表”中,9个外资原研药价格平均比国产药品高出13倍,最高达23倍,价格最接近的也高出6倍多。

  上海罗氏的头孢曲松(商品名“罗氏芬”),曾被业内讥为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罗氏芬难题”。

  同种药品,甚至有些同为国家基本药物,为什么外资药和国产药价格如此悬殊?

  “最主要原因在于‘原研药’的特权。”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说。

  何为“原研药”?官方解释是“化合物专利过期(包括行政保护期结束)的专利药品和同类药品(未能申请中国专利保护,但在国内首次上市的药品)”。

  我国市场上,“原研制类”药品主要集中在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制药企业中。“原研药”在招标、政策性调价时的特权待遇,是国内制药企业抱怨十余年的焦点所在。

  为鼓励企业进行药品研发,鼓励外企将更多创新药带入中国市场,2000年左右,原国家计委制定的政策给予创新药品种定价优惠,使原研药价格逐步脱离一般药品的价格体系。对于已过专利保护期的原研药品的价格,原国家计委是在仿制药品成本基础上上浮30%-35%制定出来的。

  然而,这一加价比例引起外资药企的反对,他们认为:以国内仿制药企业的成本作为定价基数不足以反映他们在中国建厂、药品注册、医生教育、上市后药品监督等方面的真实成本,因此“原研制药品应该依照国际惯例定价”。

  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制药企业董事长徐镜人痛陈:“在招标时把人家的仿制药卖高十几倍、几十倍的价格。同样是仿制药,价格却不一样,我们总好像比别人低一等似的,感觉很自卑。”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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