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关总署获悉,据初步统计,从2010年12月1日到今年的4月26日,海关在邮递和快件渠道共查获侵权商品6223批次,商品数量108.5万余件,案值1368万元。
去年12月,海关总署要求针对网络购物交付的主要渠道即邮递和快件渠道的进出境邮包采取有效措施,对药品、服装鞋帽、饰品、手表、化妆品等重点物品的邮包进行重点布控查验。今年1月28日,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对出境邮包例行检查中发现43件国际EMS邮包中,其国内邮寄地址均为南京市同一地址,但当事人都未在寄件人一栏中填写姓名,而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均不同。鉴于以上疑点,海关对邮包进行部分开拆检查,发现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化妆品、化妆工具和首饰等共计7363件,估值人民币130余万元,涉及化妆品品牌60多个。
海关总署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网购侵权商品进出境渠道的重点查控,密切与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尽快与邮政等其他快件运输企业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并严格打击通过邮件网购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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