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获悉,该局日前下达了1份行政处罚书,对变造专利证书欺骗执法人员的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这也是长沙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变造专利证书的假冒专利案件。有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该公司知错就改,马上把标错专利号的包装收回,就不会遭遇行政处罚了。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1月在某大型超市发现,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LED充电式探照灯”在产品外包装标有“专利号:2007300007230.7”字样,却没有检索到该专利。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律程序立案调查。在案件处理中,该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ZL2007300007230.7的专利证书复印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证实:“截至出具证明之日,未查到申请号为ZL2007300007230.7的专利申请”。经查实,ZL2007300007230.7专利证书复印件,是该公司将其公司法人代表专利号为ZL200730007203.4的有效专利证书变造而成。在该公司的申请下,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还举行了首起专利行政处罚听证会,双方就争议的焦点问题和主要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据执法人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3条,变造专利证书最高可罚款20万元。考虑到当事人社会危害较轻,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最终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