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将网络作为文化消费的一个重要平台。网络文化成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文化产业的生力军。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网络文化消费在我国文化整体消费中占比并不高,尚属星星之火,但从增速看,已显示出燎原之势。
在网络文化消费中,网络文学是起步较早且形成了较为明晰的盈利模式的网络文化业态。
“在线收费阅读”是目前主流的收费模式,即对网站的VIP作品按文字长短收取一定的阅读费用,目前通行的价格为每千字2—3分钱,收入由平台商和作者分成。此外,广告和版权输出也是网络文学平台的重要收入来源,作者同样可参与分成。
网络文学的用户近年来呈不断增长态势,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1.95亿,较2009年底增长19.9%。
虽然网络阅读已基本是门户网站的标配,新浪、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设有专区,但专业的文学网站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以盛大文学为例,通过一系列的收购行为,盛大文学目前已拥有起点中文网、晋江文学城、榕树下等7大原创文学网站,有100多万名作家在线写作,每日更新超过7800万字,目前已拥有500万部网络和传统畅销书,1000余种电子期刊,注册用户数千万。据此前的公开报道,盛大文学在2010年第二季度净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据此推测,2010年全年的收入应不少于4亿。
与网络文学相比,在网民中渗透率较高的网络音乐和视频领域的消费则并不乐观。
CNNIC数据显示,到2010年末,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3.62亿,使用率79.2%;而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2.84亿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约为62.1%。
网络音乐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在线和无线市场不对称格局。文化部新近公布的《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其中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20.2亿元,总体占比超过87.8%,而在线音乐市场收入仅为2.8亿元。
“这主要是因为无线音乐的商业通道打通了——可通过手机彩铃和铃声获得收入,而由于盗版现象的严重,在线音乐市场的商业通道尚未打通。”A8音乐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晓松分析表示。
网络视频的收费之路发展则更为缓慢,至今绝大部分网络视频节目仍是“免费的午餐”。
不过,已有相当数量的视频网站开始尝试付费观看模式。优酷网从2010年下半年推出了付费频道,用户可以选择付出3—5元观看一部高清影片,也可选择20元包月服务。此前,优酷网还曾与郭德纲合作,将其现场表演搬上网,用户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在线收看。
来自乐视网的数字则更为乐观。作为较早从事付费观看模式的视频网站,乐视网新近发布的2010年报显示,其目前月均活跃付费用户已达40万以上,全年付费视频服务收入达1.04亿元,同比增长42%,约占公司总收入的40%到50%。
今年3月,乐视、腾讯、PPTV、迅雷、暴风影音等7家视频网站还联合成立了“电影网络院线发行联盟”,开始进行收费点播的业务。
不过,将上述这几方面数字相加可发现,我国网络文化消费市场规模至今仍徘徊在数百亿元的规模,与2010年我国文化消费1万亿的支出总量相比,还是很小的数字。原因何在?
版权问题被认为是制约网络文化市场发展的重要阻碍。“这是个由来已久的老问题,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多个领域,都是盗版的重灾区。”有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就像你开了一个餐馆,但旁边开了一家免费的,那你没办法做生意的。”刘晓松说,A8音乐在2006年也曾尝试过做正版音乐的在线下载,并给唱片公司支付了几千万元,但由于受盗版的冲击,只好关掉了。
来自盛大文学的《2010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则显示——全国约有53万家文学盗版网站,每年盗版市场总规模约为50亿元,是正版市场的几十倍之多。“经过粗略估算,由于百度对盗版的纵容,给我们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曾如是表示。
受损不仅是原创文学网站,还有诸多的原创作者。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斌将这种做法称为“竭泽而渔”,“创作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今后怎能写出好作品?作为产业链源头的生产环节受到影响,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而在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看来,这与大家业已形成的互联网内容的免费消费习惯也有相当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网民消费者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盗版的“帮凶”。曾有调查显示,48.47%的受调查用户会“经常阅读盗版”。“网络已形成了免费的文化,在这种环境下怎样让文化的生产者有收益,是一个大课题。”张颐武说。
在网络音乐等领域,利润分成则被认为是影响产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运营商拿走了大部分收益,创作者只能拿到微薄的一小部分,这种畸形的产业链条导致了产业发展的不平衡。”有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文化部的报告也佐证这一点。数据显示,2010年,电信运营商通过无线音乐获得了279亿元的收入,而服务提供商总收入则为20.2亿元,前者是后者的13.8倍,而作为创作源头的音乐内容提供者则只能从20.2亿中再获得自己的分成收入。
此外,目前网络文化内容良莠不齐、泥沙混杂的现象还比较明显。以网络文学为例,现在呈明显的类型化倾向,往往一本小说走红后,就会跟着涌现一批类似的作品。以清朝为背景的穿越小说为例,穿越最多的是康熙的九龙夺嫡时代,穿越的女主角必定是深受“数字军团”(即康熙的诸多儿子们)的深爱。模仿痕迹太重了,自然影响到读者的阅读热情。
“作为文化产业,内容是根本,生产出有吸引力的多层次的网络文化消费产品,是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之道。”张颐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