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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视文艺评论发展 势在必行

2011-04-15 15:41来源:人民网字号:小

  以电视剧为首的电视文艺是当今这个时代最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文艺样式。我国电视剧年产1.5万余集,已成为电视台最重要的经济来源,现在也成为网络视频的主要内容。至于受众之广之众,可想而知,说世界之最,应无异议。

  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文艺属于文化产业,是一种文化产品,从创意策划到拍摄制作,再到宣传销售,都伴随着资本的投入。当然是为了实现增值,这是市场规律。至于产品销售之后的文艺评论,已与产品的利润无关,所以,不受资本青睐。但是,电视剧以及电视文艺节目,不仅是产品,也是文艺。是文艺就不能没有评论,因为自古以来,文艺是由创作与评论共同构成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离开了评论,文艺很难健康发展。

  那么,电视文艺评论是如何存在的?谁来为评论投资?可以说,电视文艺评论目前处在一个自发状态,有感而发的人写点文章,全靠自愿;有时剧组开个研讨会,算是一点投资,但目的是收获“好评”与“美誉”,意在获奖;再有大众观后的网上留言,仅此而已。很显然,与创作生产上的大量投资相比,评论是个弱项,没有资金扶持,自生自灭,可有可无。客观公正之评论的失语失声,包括电视文艺评论在内的文艺评论衰退已经很久了,娱乐实用主义淹没了审美理想主义,利益的追逐代替了精神的追问,许多评论家逐渐离开了这块思想阵地到其他行业谋生去了,文艺创作处在一种自娱自乐自卖自夸的状态,这并非文艺的正常状态。

加强电视文艺评论 刻不容缓

  评论是对作品思想意义和艺术价值的阐发,是比较、分析、说理,是分清良莠,辨别是非,披沙沥金,激浊扬清,因而是一门科学;评论是品评高下,需要渊博的知识,需要良好的艺术感知,需要准确理性的概括与表达,因而评论是艰苦的劳动与创造;评论需要客观、公正,需要科学、美学,因而是公正意识和真善美的体现。评论不是产品,无法到市场上销售。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评论是一项严肃的文艺公益事业,旨在阐扬健康的审美理念,营造有利于文艺进步的价值导向,培育和提高大众的艺术鉴赏能力。一言以蔽之,通过文艺活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因为它是一项公益事业,理应受到社会重视。在我看来,这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

电视文艺需要专业评论队伍

  没有专业的电视文艺评论队伍,是个最大的问题。从事电视文艺评论工作的大多是“兼职”、“业余”,是“搂草打兔子——捎带”。随着社会发展,分工越来越细,业有所专,才能精益求精。如果说文艺评论是一门科学,就必须有专门的岗位、专门的人才从事这项工作,有名分,有职责,有评价机制,使他们的工作具有合法性、合理性,能够名正言顺、一心一意、踏踏实实地从事这项工作,彻底改变目前这种“搂草打兔子”的捎带和业余状态,使评论工作者能够获得与劳动相符的报酬,通过工作获得尊严,也才能逐渐改变那种有偿评论甚至有偿吹捧的不良风气,使文艺评论回到公正科学的轨道上来。如果有专业的文艺评论队伍,就必然会有相应的职责,及时发现文艺创作中的不良倾向,总结文艺创作的成绩与经验,通过文艺批评的方式实现积极引导,避免动辄以红头文件解决艺术创作问题。细致的艺术创作问题只能靠科学的、说理的文艺评论解决。没有这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的文艺评论队伍,这个职责就处于悬空状态,这个地带就是一个荒芜地带,许多问题在此滋生蔓延,当问题严重到引发了社会影响才被发现,为时晚矣!故,有队伍,有职责,才能有所作为。

建构科学正确的评价标准

  文艺作品的评价标准是多重元素构成的。对一部作品,对一个文艺现象,“好得很”与“糟得很”常常各执一词,有天壤之别,原因就在于只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单一元素的评价标准是不科学的,不仅不能客观正确地评价作品,甚至会发生误导,不利于文艺的健康发展。比如对目前电视剧以及电视节目的评判标准,通行的只有一个标准,这就是“收视率”。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老百姓喜欢就是好,不喜欢就是不好。要知道老百姓喜欢不喜欢,查一查收视率、数一数票房收入,不就一目了然了?还要什么评论?这种观点看起来不错,还拉上老百姓做后盾,振振有词,谁还敢怀疑?于是,导致了收视率的“独尊”,无人不敬奉。“收视率”真是那么高超高明吗?真能一锤定音判明作品的优劣吗?谁都知道,收视率就是销售率,所以,商业广告必然要求收视率,电视台不得不围着广告转与赚。与其说收视率是老百姓喜欢不喜欢的标志,不如说是资本答应不答应的标志。自古以来有一种现象叫“曲高和寡”,虽然这不是板上钉钉的绝对规律,却是一个普遍现象,高山流水,知音难觅。“和寡”,广告不投入,没有广告怎么赚钱?为此,就不能“曲高”,只能“曲低”,于是,有意或无意、放任或迎合低级趣味,导致俗风炽盛。数一数那些小品,有多少不是意在脐下三寸?有多少不是装傻充愣,不男不女?瓜皮搭李树,拜老爷,认干爹,死皮赖脸,不顾廉耻,庸俗粗俗之风大行其道,广告与植入式广告就滚滚而来,大有无俗不胜之理。这就是“曲低和众”之理,就是“和众赚钱”之理,这也就是文化与道德底线为什么不断下移之根源。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好色是人的自然本能,人生而有之,好德是人的精神完善,是后天努力。故,好色者众,好德者寡,这就是“低俗和众”之人性根源。有人举俗为旗,为了所谓的收视率,宁愿在“愚乐”中陶醉,如此这般,是一种什么引导?怎么提高大众?文艺还有灯火的作用吗?

  其实,收视率是培养出来的。马克思说,只有音乐才能培养出欣赏音乐的耳朵。永远给观众看那种低俗的“闹”剧,必然培养出观众这种收看习惯。如果这样的作品总有高收视率,不是艺术之幸,而是艺术之不幸,不是老百姓之幸,而是老百姓之不幸。艺术贵在引领高尚而不是迎合低级趣味。由此可见,艺术评价的标准科学与否,对文艺创作趋向的影响至关重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树立正确的艺术观,是文艺评论的重要职责。

防止娱乐八卦过滥 开办文艺评论栏目

  有了专业评论队伍,有了正确的文艺观念和评价标准,还需要有媒体平台。电视台有许多栏目,包括文艺栏目,娱乐栏目,访谈栏目,大多是明星们演了某剧后,再请到这种访谈栏目中被访谈,丈夫妻子甚至儿女也都到场,谈演戏花絮,家庭趣事,谈爱情婚姻,婆媳关系,拉扯出一大片,似乎也有高收视,观众感兴趣,满足了观众的好奇感。遗憾的是,缺文艺评论栏目,缺对作品的深入讨论与科学评论。我们知道,文学杂志有评论版面,报纸有文艺评论版面,电视台播出了那么多电视剧、那么多文艺节目,就是没有一个文艺评论栏目。怎么就不能开办一个文艺评论栏目,评论一下自己播出的文艺作品呢?是因为评论栏目收视率低、不赚钱,还是怕听到刺耳难堪的批评声音?但是,中国的电视台不是私营的传媒公司而是国家文化传播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平台,作为社会公器,就不应当把是否赚钱作为栏目存废的标准,而应当对文化的健康发展有所担当。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电视开办文艺评论栏目是应有之责。

  就中国的电视而言,不仅文艺评论栏目缺乏,就是社会评论、新闻评论也是弱项,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理性分析和科学引导的需要、对客观公正声音的需要。相反,电视热衷娱乐,先天下之乐而乐,泛娱乐化已经成为电视文化的一个“特色”,娱乐过剩而理性不足。“评论”是媒体的一个重要功能,使社会理性、良知、公正意识通过评论而传达与体现,也是媒体公正品质与公信力的体现。因此,电视台开办文艺评论栏目是职责所在,利在文艺,也利在电视。

  加强和改善电视文艺评论,除了种种外在条件,还需要评论工作者本身的提高与改进。要提倡生动活泼、言之有物、深入浅出的文风,要贴近作品、贴近群众语言,要渊博而准确,丰富而简约,以理服人,以文感人,见识与才情并茂,文采与道理相彰。如是,评论也是诗,思想也魅力无穷。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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