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王老吉商标战火愈烧愈旺。继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等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广药集团的行为进行举报后,日前,加多宝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正式发表声明,称广药跨行业发展王老吉背离“非遗”保护的原则。而广药集团则称,其作为王老吉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跨类授权。
广粮王老吉产品涉嫌包装侵权
上个月底,广药集团授权广粮实业生产的“王老吉固元粥”与“王老吉莲子绿豆爽”,在2011年春季全国糖酒交易会上正式展出。这是广药集团在1997年将红罐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加多宝集团后,对第三方展开的首次授权。在广粮实业上述产品的外包装上,“王老吉”商标字样格外醒目。由于广粮所生产的产品同样是红色罐子,黄色商标字体,外形酷似加多宝的红罐王老吉,加多宝随即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进行举报,并表示“正在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保留追究广粮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加多宝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出品的王老吉固元粥、莲子绿豆爽,其外包装涉嫌侵犯了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王老吉”的特有包装装潢权,已经是生效的司法判决(佛山中院2003民三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高级法院2003民三终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属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独立拥有。
加多宝指广药无“权”可授
加多宝方面同时指出,据国家商标网资料显示,广药集团在商标分类第30类3007组“粥”商品上并没有王老吉商标专用权,因此,并不存在授权问题,而广药亦无权可授。自然人“王付生”于2006年12月22日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王老吉粥类产品商标。记者查阅国家商标网资料显示,注册号为5799753的商标中,王付生于2006年12月22日提出申请了国际分类号为30的王老吉商标权,该分类号下的商品和服务列表中,包括了“八宝饭”、“谷类制品”、“粥”等,初审公告日期和注册公告日期分别为2009年7月27日和2009年10月28日。该项申请的商标流程当前显示为“异议”。
加多宝方面认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实业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诚实信用原则;误导商标被许可人(广粮),误导了消费者;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和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