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于4月8日再深圳召开。华夏基金副总经理王亚伟表示,目前新股发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其根源在于缺乏一套有效的制度来约束发行人和承销商的行为。为此他提出三项建议。
一是规定询价覆盖到80%以上询价机构的范围有效,如果有超过20%的询价机构放弃报价,则视为询价无效。“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卖方操纵询价过程和询价结果。”他说。
第二条建议是:主承销商拿出承销收入的50%,按照目前承销费4%-6%来算,一般拿出承销金额的3%,按照询价结果购买所承销股票发行数量的2%-3%,并且锁定一年。
“引入这种风险共担的制衡机制,有助于让承销商既站在卖方的市场上考虑问题,又站在买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最终选择一个比较中立的立场,从而抑制询价越高越好的冲动。”王亚伟说。
此外,他还建议新股发行采取批量发行、批量上市的方式。王亚伟说,新股采取小批量发行、小批量上市的方式,使得市场始终处于一种饥饿的状态,投资者在饥不择食的状态下无法货比三家,容易造成“三高”问题。他建议每个月集中安排30家新股同时发行。从公告到发行留出一个月时间,供一级市场投资者充分思考、比较。同时,每个月安排30家新股同时上市,在发行后到上市之间,也同样留出一个月的时间供二级市场投资者冷静思考、比较。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新股供不应求的局面,提高询价机构的谈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