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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粮包装侵权 王老吉内战频仍

2011-04-08 08:55来源:信息时报作者:李星慧字号:小

  “两个红罐王老吉,你分得清吗?”红遍天下的红罐王老吉正陷入内乱,因为租赁期限之争,加多宝集团只能无奈地看着广药集团将商标再许给广粮实业,而广粮与其近似的包装,让加多宝火冒三丈。加多宝相关人士表示:“加多宝已向成都市工商局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等不正当竞争为由进行举报。”眼下,2011年最受关注的饮料界品牌之争已拉开序幕。

广药授权广粮用王老吉商标

  王老吉品牌的固元粥、莲子绿豆爽养生粥等新品饮料于2011年成都春季糖酒会上亮相,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给广粮实业使用广药拥有的王老吉商标权,用以生产凉茶以外的其它饮品。据介绍,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广东省国资委,长期从事饮料、食品的生产加工经营。广粮实业与广药集团双方作为广东省、广州市两级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通过结成战略联盟,依托“王老吉”品牌,推出创新的养生食品。

  在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王老吉”商标字样格外醒目。同样是红色罐子,黄色的字体。“现在对方(广药集团)的产品已经严重盗取和侵害加多宝的权益,我们已经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等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广药集团的行为进行举报,并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加多宝将会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加多宝有关负责人表示。

加多宝靠租商标做大凉茶产业

  据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内地的王老吉品牌归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997年2月13日,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自1997年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的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15年,后于2001年续签合同,有效期共计20年。

  问题就出在续签的合同上。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收了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的母公司)陈某300万元贿赂后,签署了商标的延续授权书。李益民东窗事发后,广药集团认为该租约是无效的,给加多宝的租约是在2010年5月就到期,目前已经向加多宝方面发出终止授权律师函。但加多宝则认为,李益民签下的合同是有效的,租期应该是2020年。据了解,王老吉创始人王泽邦的第五代女玄孙、王老吉海外商标持有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香港同兴药业董事长,一再对广药施压,并对媒体表示,希望在任期内“把国内外的王老吉商标转到王老吉药业”,并称“已得到了政府方面的批示和广药集团的书面承诺”,但广药集团未能履约。

  2007年-2009年,红罐王老吉连续三年在罐装饮料市场销量第一,成为“中华饮料第一罐”。2009年2月,加多宝集团正式成为广州2010年亚运会高级合作伙伴。广州王老吉药业2004年推出的绿色利乐包“王老吉”销售收入也达到8000万元,2006年销售总收入更是成功站上了6.6亿元的制高点。

广粮仿冒加多宝外包装属侵权

  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尹学谦律师表示,王老吉凉茶在加多宝的运作之下已经成为一个知名商品,加多宝拥有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所有权,而广粮仿冒加多宝外包装肯定是不正当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款。

  尹学谦认为,尽管同兴药业是王老吉药业的大股东,但这仅仅是一种投资关系,与商标专用权无关,股份权利和知识产权是两回事,所以目前广药是站在强势的,合法的位置上。广药集团可以以违约取消或到期取消两种方式结束这种租赁关系。他认为广药集团将商标授权给广粮集团做凉茶以外的产品,本身没有问题,广粮取得商标使用权是合法的,问题出在广粮做了和加多宝相近相似的包装,这是违法的,广粮要做这样的包装,必须要取得加多宝的许可。但是加多宝也并非就站在了弱势的位置上,加多宝应该要把包装装潢权利通过诉讼等方式获得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确认。例如红牛就已经取得了这类确认,任何其它企业使用类似红牛的金黄的罐子,就是违法。

  对此,加多宝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红罐王老吉作为知名商品,加多宝对其拥有整个包装、装潢的相关权益并受法律保护,由于加多宝多年来的市场培育与营销投入,红罐整体包装形象已成为王老吉品牌的代名词,红罐已成为国内外对王老吉凉茶的普遍认知标志。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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