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份家政服务示范合同发布半个多月了,但还没有签出一份。武汉市家政行业协会日前召集近20家家政公司负责人一起探讨,如何破解合同推广难。
该示范合同文本由武汉市工商局和武汉市妇联联合制定,约定雇主、保姆、家政公司的三方权责,于3月11日正式发布。研讨会上,多位家政公司负责人大倒苦水:合同部分条款没有细化,让公司很难办。
争议的一大焦点是试用期。武汉市家政行业原没有试用期一说,消费者对保姆不满意,家政公司可免费更换,直到满意为止。合同则首次设定了试用期,试用期限由双方共同约定,试用期满后,消费者再支付介绍费、保姆工资、管理费等。如果客户不讲诚信,遇到好保姆就绕过公司签“私单”,家政公司不仅利益受损,更损失了员工。
关于消费者可索赔的条款也让家政公司为难。合同规定,家政服务员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有刁难虐待等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些条款没有细化,容易引发纠纷。”武汉半边天家政服务公司总经理张忠梅说,家政行业员工流失率高,不少保姆拿了工资就走人,如果客户都来索赔,公司哪里赔得起。
同时,武汉家政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王俊兰说,示范合同的最大亮点是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对于合同没有细化的条款,家政公司可和消费者协商补充合同副本。对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将报请工商部门修改,以求更加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