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只有北京饭店一家可以做出正宗的谭家菜”,昨天,北京饭店律师在市一中院的法庭上指责“世纪谭府”打着“谭家菜”的招牌欺骗消费者,并索赔50万元。对此,“世纪谭府”称,早在18年前,9名谭家菜大厨从北京饭店跳槽时,“谭家菜”的秘密就已外泄,谭家菜是通用名称,北京饭店不应限制他人使用。
2010年8月2日,北京饭店起诉称,他们自1958年开始经营谭家菜,并于1996年取得“谭”、“谭府”、“谭家菜”的商标专用权,但北京世纪谭府酒楼餐饮有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了“谭府”字样,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变更公司名称,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50万元。2010年12月16日,西城法院一审宣判,认为世纪谭府在酒楼外灯箱上使用“谭府酒楼”文字,侵犯了北京饭店所享有的“谭府”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决其赔偿3万元;但酒楼外悬挂的牌匾上使用“世纪谭府”字样,没有侵权。
再次闹上法庭,北京饭店称,是因为其通过一审判决得知世纪谭府的前身是北京谭府酒楼,而该酒楼曾向北京饭店承诺不再经营谭家菜。因此,其在去年12月30日再次提起上诉。
昨天的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谭家菜是北京饭店的“独家秘诀”,还是一个菜品的通用名?对此,双方各执一词。
“全世界只有北京饭店能做出正宗的谭家菜,世纪谭府没有谭家菜的手艺。”北京饭店的律师称,“因为谭家菜是以干发海鲜为主要原料的,但世纪谭府的菜品却是以生鲜海鲜为原料。”
“我们做的也是谭家菜”,世纪谭府称,早在1993年,现任“谭家菜第四代掌门人”的王炳和,也是我国唯一享受国务院津贴的谭家菜厨师,就和8名大厨一起,从北京饭店跳槽到了北京谭府酒楼,而北京谭府酒楼实际上就是世纪谭府的前身。世纪谭府称,虽然这9名大厨在北京谭府酒楼工作了两年后,因各种原因又回到了北京饭店,但在这两年里“谭家菜”手艺已经外泄,“我们已经掌握了谭家菜的技术”。世纪谭府称,原北京谭府酒楼副总经理刘为平,也是现在世纪谭府的总经理,就曾拜师谭家菜第三代传人王万有,并有拜师“荣誉证书”为证。
针对双方的争议,法官传唤谭家菜的第三代传人王万有出庭作证,王目前在北京饭店谭家厅担任领班,也曾跳槽到北京谭府酒楼。
王万有称,刘为平是其好友,在他的生日宴会上,刘为平和几个人一起站起来向他拜师,由于“他比我年长几岁,而且说了很多算是恭维的话吧,我就……”王万有说,此后他还在刘为平的拜师“荣誉证书”上盖上了自己的名章,“我当时认为这就是他的一个包装吧,也没想太多。”王万有说,拜师后,他并没有向刘为平传授任何谭家菜的菜品和制作工艺。
对于法官提出的“是否除了北京饭店,就没有地方能做出谭家菜”的提问,王万有沉默了很久后说,北京饭店的厨师有退休的,存在一定的人员流失,而且“我们1993年到1995年都在外面”。据王万有说,“谭家菜”主要就是“燕翅鲍”,关键是在“吊汤”,在了解了基本技术后,掌握谭家菜还需要几年的时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全学会的。由于他们几位掌握“谭家菜”精髓的厨师,曾在外任职,所以别人也有学到的可能。
对于双方的争执,法官并没当庭发表意见。因双方均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另约时间进行和解,并希望双方本着有利于传统文化传承的态度,友好解决。
谭家菜究竟是个专属于北京饭店的独门绝技,还是类似川菜、鲁菜的一个通用菜名?即便在餐饮行业内,也存在争议。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赖阳教授认为,谭家菜是一个老字号的高端餐饮品牌,清末民初由谭宗浚、谭篆青父子创立。新中国成立后,谭家的崔明和、彭长海、吴秀金3位家厨被招入北京饭店继续谭家菜的经营,是有清晰的传承脉络的,不能等同于“川菜、鲁菜”等菜系的通用名,而是一个品牌。赖阳教授举例说,“谭家菜”就如同“麦当劳”和“肯德基”一样,只不过它的名字中有个菜字,“不能说做汉堡的都叫麦当劳,做炸鸡的都叫肯德基”。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老字号商业研究专家袁家方则持不同意见。袁家方称,对于这个争论,业界没有一个定论。但是他认为,“谭家菜”就像北京烤鸭一样,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财富,无论便宜坊还是全聚德,都是北京烤鸭。“谁都可以做,但必须忠实于谭家菜原本的风味。”这样更有利于传统手艺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