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出版业及作家代表与百度公司在京就百度文库涉嫌侵权盗版一事举行谈判。经过长达四个半小时的谈判,双方宣布:谈判破裂,维权方的四项诉求被百度全部拒绝。
参加谈判的维权方代表有: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万榕书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路金波、北京读客图书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楠,以及作家代表慕容雪村和彭浩翔。百度方面派出了四位产品经理级负责人参与谈判。
今年“3·15”,包括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张炜、麦家等近50位中国作家联合发表讨百度书,称百度文库收录了上述作家几乎全部的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但却没有取得任何人的授权。今天的谈判是双方第一次,就此问题正式展开磋商和交涉。
维权方在谈判结束后,发布了一份“3·24出版业、作家群体与百度谈判破裂声明”。声明称:维权方提出的四项基本诉求,即百度文库应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百度文库必须立即停止侵权;百度文库应立即停止向爱国者百看电子书提供内容;百度文库在今后的经营中应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经谈判双方认可的“先审核,后发布”的运营模式。但是,这四项诉求被百度驳回。
维权方表示,将继续和百度交涉。张洪波说:“我们正在固定证据,一旦条件成熟,我们将对百度提起诉讼。”他还表示,将把本次谈判的过程和结果,整理成文件送交国家版权局,申请对百度进行行政处罚。
张洪波说:“百度的态度非常令人失望。它根本不承认自己侵权了,对以前的侵权事实连谈都不愿谈。它现在要谈的是如何合作。百度提出了一个‘技术比对系统’,要求版权方必须将版权作品先上传到它的服务器上,它通过这个系统对用户上传的类似文档进行比对,以此来审查和保护其版权。这是不能接受的。”
百度副总裁朱光日前表示,将加大与出版社及版权方的合作,用合作的方式带给版权方更大的利益,推动产业共赢。
路金波说:“我们认为这是‘收保护费模式’。百度实际是网络出版商,它利用用户上传的盗版文档,从中牟利。而百度认为自己是平台,只是用户盗版,自己无责任,还建议权利人先在百度登记全文,才能通过技术系统保护其权利,通过广告等收益和权利人分成,这等于是在收保护费。”
张洪波认为,百度文库不仅仅是涉嫌侵权盗版,更涉嫌“非法经营”。他说,我国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什么是互联网出版有明确规定,百度文库在短短一两年时间里在线出版了2053万部作品,用户数千万,牟利巨大,是目前最大规模的互联网出版行为。但是经查,百度公司不具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颁发的《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
百度代表在谈判中表示,百度不知道上传者是谁,“我们怎么知道不是金庸、王蒙自己亲手把这些作品上传给用户分享呢?”对此,沈浩波说,“不要用互联网的分享精神来践踏版权。”
据悉,今年2月底,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已经正式与百度进行了约谈。3月初,百度提交了整改报告,版权管理司已经委托北京市版权局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