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子不高,看起来老实巴交,在妻子和村民眼里还是个孝子,就是这样一个农民,在17年间强奸了116名农村妇女,还犯下了抢劫91起、盗窃23起的恶行。去年年底,临泉人刘庆朋被阜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但他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
是谁借了豹子胆给刘庆朋让他色胆包天,长期为非作歹;是谁让受害人遭受性侵时噤若蝉声,长达17年无人敢举报?从1993年至2010年,直至刘庆朋在作案17年后强奸了116名农村留守女性才被抓获,而且作案对象上,上到60岁老妇,下至10多岁的孩子,甚至连孕妇都不放过。就这样一个恶魔在落入法网的时候,竟然还有受害人选择了沉默,不愿意站出来指证,愚味真令人心痛。笔者在想这是怎样一个十恶不赫的恶魔,如果用一粒花生米解决他太便宜他了,最好是选择中国十大酷刑,五马分尸、车裂、炮烙、凌迟处死等手段都不足以泄世人心头之恨。
无可否认,农村的妇女受教育程度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受到侵害时通常选择了沉默来保护自己的名誉,唯恐被丈夫知道会被抛弃;而且她们法律意识淡漠,不善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即使有人想举报,也不知道该从那里举报,需要保留什么证据,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农村人都怕官,特别对警察是敬而远之,而警察对鸡鸣狗盗、男盗女娼之事无法上心,一旦报案不仅会石沉大海,还会惹来其对她们的嘲笑,令犯罪份子气焰更嚣张,会遭报复寻仇;同时,像强奸这样的案子一般很难给予定性,加上农村的警察办案时不注重保护受害人隐私,弄不好搞得满城风雨,让人误会是私通、红杏出墙而遭人唾弃。事实上,这样的思想不仅仅是发生在农村留守妇女身上,也有可能发生在进城务工的女性身上。所以说男人,如果你爱她,要么带她一起进城务工,一起过双宿双飞的“性福”日子;要么就留在家里陪她,一起过“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
从国家民政部统计的数据来看,目前全国有8700万农村留守人口,其中有4700万留守妇女,留守妇女占留守人口的54.2%,而来自全国妇联的统计则显示,妇女已占中国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如今农村的男人迫于生计不得不选择背井离乡,抛妻弃女独自踏上打工生涯,陪伴留守妇女的人群恰恰是一群需要照顾的孩子和侍候的老人。在家中无男人保护的情况下,给了犯罪份子有机可趁。所以,我们常讲法律是预防犯罪,不是等到侵害发生后才想到援助,更不要等到农村留守妇女被人强奸的新闻频频见报才去想着关怀她们。
而刘庆朋案子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当青壮年男子都去城市赚钱养家糊口时这些留守妇女的性安全谁来保护?除了妇女自身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外,还要呼吁公安部门加大打击犯罪份子的力度,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提供平安的生活环境。同时,我们的司法机关和法律部门要经常、不定期的给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援助等服务,形成强大的法律保护屏障;妇联组织经常性的多组织些生理辅导、心理疏导及婚姻家庭的课程,让留守妇女能拥有正确的婚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