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贸易、运输、保险各方往往要求由官方或权威的非当事人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重量、包装、装运技术条件等提供检验合格证明,为出口商品交货、结算、计费、计税和进口商品质量、残短索赔等提供有效凭证。
东西买回来后,一过砰,发现东西的重量少了,这是怎么回事?
下面是一个关于买棉花的案例。
“棉花的重量会随着环境因素变化。比方说在一个湿度很大的国家称出来很重,但运到一个很干燥的国家就变轻,所以贸易双方就没有一个可以参照的重量作为结算标准。”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签证科工作人员张叶娜说。
张叶娜说,双方约定以到货地点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证书上的重量为标准,这样我们进口企业就获利了,企业凭我们出具的证书在结算的时候可以减少损失。“还有棉花的质量,合同上会规定好进口棉花的质量,但是我们检验出来有时候会有达不到合同质量的情况。”
她提到前不久一个交易,今年1月份,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印度进口了一批印度原棉,总共是3000包,发票重量是1094001.89磅,到货实际重量为1068920磅,短重25082磅(约为11377千克)。
中国进口方检查发现,合同是3000包,实际到货2993包,显然是发货方印度某公司少装了7包。检验检疫部门还对这批货抽取10%的样品进行检验,有293个样品的品级是合格的,7个样品是不合格,做降1级处理。 企业凭借杭州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书,和对方公司结算,对少发的货品和降级的货品进行索赔。在这个过程中,检验检疫部门就充当了一个第三方的角色。
去菜场买菜,有的小摊小贩会玩“鬼秤”耍花样;去超市买袋装大米,也偶尔会发现分量不足。可你听说过吗,在国际贸易中,成百上千万美元的大单也会遭遇短斤缺两的事?
从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去年杭州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的协助下,对货值达4026万美元的货物进行了索赔,帮助企业挽回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在对外索赔的货物中,进口医疗设备和大宗工业用器械等价格昂贵、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及配件占据较大比例。笔者从中撷取了几个典型性的案例,或许对相关企业有一定的启发。
大型成套生产线和生产设备,金额比较高,合同没签好的话,一不小心中了套。时间一长,就变得麻烦,因为这个时候大部分金额都已经付掉了。
因为产品质量不好打官司的例子也比较多。一般的情况是,企业进口国外的生产线或者生产设备,用了一段时间,甚至几年后发现质量不好,或者跟贸易合同中写的不一致,要退回去生产厂家维修。
杭州检验检疫局进口机电处科长袁锴介绍,杭州地区去年有一个索赔金额达几百万欧元的案子。杭州一家公司从德国某企业进口了一条水泥生产线,不算国产部分配套的零件,该进口设备价值就达700多万欧元。
使用几年后企业发现,这条生产线的产量根本达不到合同中所写的标准。联系设备出口方,对方拒绝赔偿。“企业不得已打起了官司,我们给它出具鉴定,企业拿着鉴定证书去跟外国公司打官司。” 袁锴说。直到现在,这个官司还处于仲裁状态,“时隔这么久,又是跟国外企业打官司,难度不小。”
杭州一家公司从日本进口了价值300多万美元的印刷机,使用过程中麻烦不断,机器轴承老是坏,印刷品质量也常出问题,甚至有一次机器飞出来的工件把工人碰伤了。这家公司与日本出口商交涉,起初外方也是不肯赔偿。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你们零件安装的时候没弄好,或者就是操作方法不当。“我们和企业请了业内专家进行鉴定,这个官司也打了好几年,一直到前年结束,去年货物退回去维修了。”
官司打了三年多,虽然最终成功了。但是代价也不小,耗时间,费精力。
外贸公司打完余款,委托工厂把货物进仓,然后隔天去仓库验货,开了一定比例箱数,发觉实际数量比合同数量少了15%(合同规定100件/箱,实际每箱只有80-90件/箱)。
最近,一个从事外贸生意的宁波老板就碰到这么一件郁闷的事,他怀疑对方“只想做一次生意”。这样的经历,不少做外贸生意的老板都曾遭遇过。
杭州检验检疫部门相关人士称,在杭州去年对外索赔的货物中,故意少发货的情形很少,基本上都是发货方无意漏发,当然也可能有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