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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彦:影前广告或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011-03-10 15:58来源:广告家园网字号:小

  “想插播多少广告就插播多少,想播什么样的就播什么样的,还不告诉你预计多久播完,为何观众花钱进电影院还得受气?”观众王先生向记者抱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电影植入式广告的问题尚未解决,影片播放前的广告插播现象更是愈演愈烈。贺岁档期的《非诚勿扰2》在影片播放前插入了约半小时的广告,而最近上映的电影《将爱情进行到底》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先生就是看《将爱情进行到底》时被强迫看了很长时间广告的。他说,上周他与女友在岛城一影城准时入场观看电影,没想到,影院在未通知观众的情况下,允许影片中的某红酒广告商在电影放映前播放了半个多小时的该品牌红酒广告,由于无人告知播放时间,只能耐着性子看完:“我觉得影院这样做太过分了 ,电影映前广告已经陷入了一种无人监管的地步。一场电影只有90分钟,放映前看广告的时间却占据了半个小时。相比可随意换台的电视而言,电影播放前的广告更具强制性。不走开吧,看了会生气 ,走开了再回来,又怕广告播完跟不上开场,让人感到很不爽。”

  众所周知,电视进行“广告倒计时”已经持续了多年,但电影“广告倒计时”为何迟迟没有跟上?导演管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电影放映前的超长广告表示很无奈,在他看来,电影艺术与广告收益确实是一件很难平衡的事情,很多电影人士对此讳莫如深。

  青岛社会学专家赵新彦则认为,商家在加播广告时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而没有顾及消费者的知情权:“电视播放广告时,屏幕的右上方会显示出广告倒计时读秒,观众在预知广告时段后,可以有选择频道的权利和自由,但走进电影院后,这种主动权就变得被动了,面对不预告时段的广告,很多被强制观看的观众都会无所适从。毕竟,观众买电影票是来欣赏电影的,而不是花钱来看你做广告的。”山东凯恩律师事务所王森律师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行为类似强迫销售搭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这种强行塞给消费者的广告信息,侵占了消费者的时间和注意力,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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