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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子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浅见

2011-03-09 15:20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字号:小

  现代设计手段和高技术的不断出现,使电子信息技术的表现形式也不断改变和多样化。其表现形式愈复杂,愈多样化,技术的保密难度就愈大,技术泄密的可能性就愈多。技术交流,技术合作,都可能导致技术泄密。特别是科技人员调动,在现代化办公条件下,极其容易将技术秘密泄漏出去。

  在新的经济技术形势下,电子技术企业必须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首先,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和法制化。根据企业专利技术情况,制定《专利工作管理细则》、《专利申请奖励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专利信息发布。在程序上,从科研项目立项一开始即对专利技术予以跟踪,把创新与技术管理、技术保密、专利保护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

  第二,及时对企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登记。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产生。布图设计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首次商业利用之日起两年内,未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的,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不再予以登记。

  第三,对计算机软件产品及时申请著作权保护。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已经成为国际通用的做法。软件企业要以协议或合同的形式同本企业员工、商业合作伙伴对软件著作权进行明确约定,及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的发生。

  最后,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企业技术秘密的保护。对于电子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也是最早被确认为商业秘密并加以保护的。这种技术秘密是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创新的结果,是技术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其特征是可以用于生产活动,以制造新产品、提高效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电子企业要特别注意对技术秘密的全面保护。在企业日常管理方面,应与技术人员签订《商业保密合同》,进行保密条款和离职竞业限制的约定。此外,还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和方法,加强对技术秘密的保护:包括对专有技术,特别是对图纸设计管理,严格实施研究室、归口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批程序;设计网络、管理网络和互联网络三网分离,各自独立运行;设定个人密码、项目密码、档案密码多层保护和多级权限;实行网点运行监控、非法硬件监控、非法软件监控的网络安全监控体系和人工例行巡查制度;采用统一输出、统一复制、统一传递、统一保存的专人责任管理;控制纸制文件、磁盘文件、光刻文件并分类、分内容、分对象按不同格式外供。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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