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频内容之争激烈 影视剧行业盈利模式拓展
乐视网投资5000多万购买华谊19部剧独家网络版权,迅雷、奇艺也从盛世骄阳购买了价值不菲的影视剧版权;新浪、腾讯、迅雷更是用数千万购买TVB的影视剧网络版权。互联网视频之争转变为视频内容之争,一方面加大了对影视剧版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拓展了影视剧制作企业的盈利模式。
电视普及提升了影视剧作品的需求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0年至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色电视拥有量从4.72台增加到99.22台,同期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色电视拥有量从59.04台增加到132.89台。电视拥有量的增加说明了国民对影视剧作品的需求不减。
电脑和手机普及 数字出版产品需求拉大
传统的纸质新闻出版产品曾经一度是国民文化娱乐消费的主要产品,电脑、手机以及其他电子终端阅读器的诞生和普及改变了国民的消费习惯。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年底电脑和移动电话拥有量分别为9.7台和4.32部,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年底电脑和移动电话拥有量分别是0.47台和19.5部,而到2008年,农村居民的电脑和移动电话拥有量则提升到了5.36台和96.13部,城镇居民家用电脑电脑和移动电话拥有量分别为59.26台和172.02部。电脑和手机的普及直接推动了居民对数字出版产品的需求。
未来五年新闻出版将获得600亿元意向融资
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工商银行2月份签署《新闻出版总署与中国工商银行支持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工商银行将在未来5年内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提供不少于6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为新闻出版企业提供了包括存贷款、理财、结算、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年金等一揽子金融服务。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江西出版集团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