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很多地方把民俗文化作为当地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开发出具有独特魅力的旅游产品。例如,建造民俗博物馆或民俗园,展现民俗文化。民俗文化博物馆多以实物、照片等形式来展示当地的民俗文化,强调的是历史演进、文化知识和艺术;而民俗园则以一种更加生动活泼的形式,通过讲解、实物与实景再现已经失去的民俗,或展示当代民俗的典型,突出的是感觉,强化的是交流与体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形式,集教育、娱乐、休闲于一身,更适合大众旅游的需求。
再如,一些地方借助传统民俗,举办当地民族或民间的节庆活动,弘扬民俗文化,扩大其影响,使之成为一种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尽管这些活动是临时性的、短期的,但其具有更加大众性的特点,影响是集中性的。例如,元宵节、中秋节以及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等,在民俗节庆中,加入了竞技、贸易、表演等活动,增添了人气,加强了影响力。当然,对某些特定的旅游者来说,一些特定社区的民俗更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因为人们能够体验到本真的风俗以及不同文化的碰撞与交流。应当说,伴随着国际化、全球化、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这样的社区会越来越少,其价值更加突出,所以非常值得加以保护。
但是,民俗文化旅游也存在简单化开发的问题。一些地方开展民俗旅游,仅重视表演化和舞台化,一味地复制别人的东西,东西南北一个样,抹杀了地域特色,使吸引力减退,甚至令人望而生厌。另一方面,则是把民俗活动庸俗化或过分商业化,为了赚钱,不惜东拼西凑,胡编乱造,牵强附会。
另外,一些地方热衷于把古老的大院、居所腾空,把住户迁出,变成一个个没有人气的博物馆,把活民俗变成了死文化,很难使游客获得体验与交流。目前,北京市利用不断消失的城市街区和社区民俗开展的胡同游,是国内民俗文化游的成功案例。旅游者通过对历史建筑物的欣赏和对现代人生活的观察、与现代人的交流,了解以往,体会当代,这是一种保护、利用和传承文化的好形式。
事实上,一些传统的民俗逐渐消失,也一定有新的民俗产生,这些现代的民俗依然会形成吸引力,也可以成为旅游吸引物,关键是如何把这些新元素凸显出来,为旅游者所接受、所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