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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展首届家庭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2011-01-11 14:42来源:东南商报字号:小

  为了增强家庭服务业的社会认知度,转变从业人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信心,从昨日起,宁波市正式开展首届“宁波市家庭服务明星单位”、“宁波市明星家庭服务员”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范围是在宁波市域范围注册的家庭服务企业(含个体、私营),包括保洁、保姆、月嫂、母婴护理、病人陪护、居家养老、家电维修、搬家企业等;家庭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和从事家庭服务业相关社会团体;在宁波市域范围内从事家庭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保洁员、保姆(含居家保姆)、母婴护理员、病人陪护人员、居家养老服务员、家电维修人员、搬家工、其他家政服务人员。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不论性质、个人不论户籍,只要符合标准的单位和在宁波市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工作者,都可参加评选。评选采取单位申报、县(市)区贸易主管部门推荐、媒体公示、网络投票、专家评议的办法进行。申报阶段从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20日,申报企业需提交《宁波市家庭服务明星单位申报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先进事迹材料(800~1000字)、在册职工名册、2010年度财务报表、2010年1~12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各2份。推荐明星服务员需提交《宁波市明星家庭服务员推荐表》、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推荐材料、本人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含电子版)、2寸彩色照片(含电子版)。

  公示投票阶段从2011年1月30日~2月10日。根据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材料,经初审后择优选择30家企业、30名个人,在东南商报(宁波)和相关网站上公布,公众可在宁波商贸网和中国81890服务网上进行投票。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限投10票,每次可选择多个候选企业和候选人。

  此次评选最终将择优选择得分前10家单位为“宁波市家庭服务明星单位”,其余为“宁波市家庭服务优秀单位”;择优选择前10名个人为“宁波市明星家庭服务员”,其余为“宁波市优秀家庭服务员”。

  此次评选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贸易局、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承办,东南商报(宁波)协办。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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