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昨日曝出《诺西私卖深圳研发中心 逼迫员工签“卖身契”》一文后,该事件已引起业界高度关注。与此同时,诺西官方当日做出回应称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转让方案,都严格在中国的法律法规框架内执行。对此,已忍无可忍的诺西深圳员工向记者透露了此次交易的肮脏内幕,并声讨诺西所犯下的“三宗罪”。
第一宗罪:涉嫌合同欺诈 骗取新员工入职
对于上文报道中提及诺西7月便开始决定卖掉深圳研发中心,至今仍在对外招聘研发人员,甚至到12月仍有新员工入职后,诺西当日立即采取措施删除了所有网上招聘信息。
深圳诺西的员工透露,在最近一次的签署第三方协议交涉中,诺西相关高层口头也承认了对新员工存在欺诈,并愿意给新员工额外的赔偿,但其强硬表示不希望员工以“合同欺诈”来起诉公司。
第二宗罪:涉嫌侵害员工人权 把员工当做资产转卖
据了解,诺西要求员工签署第三方协议最晚时间为12月22日,而之后一直推迟,直到今天12月29日还可以签署。
而诺西深圳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就是要等更多的员工签这个协议,不签的员工2011年1月1日以后不允许来公司上班,以此来逼迫未签署的员工。
“而这背后的原因是公司希望卖更多的人去外包公司,否则可能无法完成与外包公司的转卖交易。”众多未签署协议的员工表示。
此外,记者也从侧面了解到,由于爱瑞森特一直是诺西外包业务的合作公司,诺西高层与其高层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某些高层还有可能是爱瑞森特股东。更肮脏的是,深圳诺西的员工近来有听闻公司是把员工按人头卖给爱瑞森特,一个人头10万美元。
第三宗罪:涉嫌违反劳动法 逼迫员工签卖身协议
对于诺西深圳这样的逼迫签署协议,员工感到气氛又无奈,也有考虑申请内部调岗至其他城市诺西的研发中心。
“诺西其他城市的研发中心一直急需研发人员,如杭州的研发中心明确表示愿意接收深圳员工,可公司竟然禁止员工转岗,且没有任何理由。其最终目的只有一个——继续逼员工签卖身协议以达成其肮脏的交易。”深圳诺西的员工愤怒的谈到。
按照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在诺西深圳私卖研发中心被曝光后的没多久,诺西宣布推迟收购摩托罗拉公司电信网络设备业务的交易,称其是尚未获得中国监管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