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业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 指服务者以独特的策略和内容帮助信息用户解决问题的社会经济行为。从劳动者的劳动性质看,这样的行为包括生产行为、管理行为和服务行为。信息服务业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关键。主要分为三大类:即 信息传输服务业;IT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资源产业(主要指信息内容产业)。
信息服务业包括系统集成、增值网络服务、数据库服务、咨询服务、维修培训、电子出版、展览等方面的业务。
信息服务主要指除软、硬件产品的销售之外,围绕信息系统软、硬件产品的推广应用所进行的各项服务过程,主要包括网络信息服务和专业计算机服务二大部分。网络信息服务现在主要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即通过电话线、同轴或无线等手段,把用户的计算机或其他终端设备接入互联网),互联网内容提供服务(ICP,即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整理加工等服务),网络应用服务(ASP,即为企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各种基于互联网的应用服务)等。专业计算机服务包括系统集成、咨询、培训、维护和设施管理等服务。
信息服务业是信息产业中的软产业部分。信息服务业是从事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要产业部门,属于第三产业。信息服务业是连接信息设备制造业和信息用户之间的中间产业。对生产与消费的带动作用大,产业关联度高,发展信息服务业有助于扩大信息设备制造业的需求和增加对信息用户的供给。
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行业、一个产业的问题,它关系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信息服务业已成为当今世界信息产业中发展最快,技术最活跃,增值效益最大的一个产业。
目前,全球信息产业“服务”化的趋势愈来愈明显,信息服务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例也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政府也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扶持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并对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及定位也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和思考。
近年来我国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增长率远高于经济平均增长率。同时要看到,我国的信息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占信息产业市场的比例过小。随着我国信息化工作的推进,预计信息服务业在今后仍将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
我国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特点
系统集成和网络服务是主要业务组成。其中系统集成业发展相对较早,服务水平相对较高,2000年营业额为250亿元,占信息服务业的78%,在信息服务业中占据绝对重要的份额;2000年网络服务业营业额为53亿元,占16.7%,但发展速度惊人,成为信息服务业增长的新的动力。数据库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2000年营业额仅1亿元,占0.3%,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上都不能满足信息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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