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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项目移花接木 上市公司是否暗渡陈仓

2010-12-14 09:57来源:上海证券报字号:小

引发监管部门“重点关注”

  据今年以来的证监会保代培训资料显示,监管层对拟IPO企业相关资产曾被上市公司控制的情况特别关注。在最近一次保代培训中,监管部门在讲述IPO有关问题时表示,对资产、业务涉及已上市公司的IPO项目要“重点关注”,确保资产、业务的剥离合法、合规,没有争议和纠纷。

  对创业板IPO项目中,上市公司曾直接或间接控股发行人而目前不再控股的,监管部门的要求更为具体:上市公司转入或转出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并按审批权限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转程序;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投向未用于发行人业务;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不拥有发行人的控制权;报告期内转出的要给予重点关注,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发表专项意见。

  “对涉及上市公司资产剥离的IPO,监管部门审核中最关注的是,资产剥离之后对原上市公司有无不利影响。”东方证券一位保荐人对记者表示,其次,主要是看其核心资产是否来自原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该保荐人表示,尽管从招股书看,部分公司的资产转让对价较低,但只要有评估、审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在程序上并无问题,“定价依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操纵利润很难说得清楚,因此,监管部门只能关注在资产转让过程中,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或许是为打消外界疑虑,部分公司在招股书中对业绩突变的原因作出说明。例如,金杯电工核心子公司金杯电缆设立前,衡阳电缆厂2003年、2004年1-9月分别实现净利润88.32万元和-1361.62万元。2004年9月,衡阳电缆厂部分实物资产与金杯电工合资设立金杯电缆后,当年即实现盈利,且业绩逐年增长:2005年、2006年分别实现净利润693万元和1343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7071万元。

  对此,金杯电工提及的最重要原因是,成立金杯电缆时,公司联合其他投资者共投入6400万元货币资金,且为金杯电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同时,母公司带来了数千万元订单。巨额资金的投入和订单保障,使金杯电缆的生产经营得以在最短时间内进入正常状态。

  而对于上市公司高管另起炉灶再登陆资本市场的现象,有保荐人认为,人员流动是很正常的,监管部门不会因此对IPO项目的审核设“门槛”,“但监管部门会关注,新设公司的技术成果的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属于职务技术成果;另外,辞职高管创业是否违反竞业禁止,是否侵犯原公司的商业秘密”。

  前车之鉴是,2000年,由于包括贾晓工在内的大批高管集体辞职,厦门信达曾以“侵犯商业秘密、商誉”,导致“销售额骤然锐减,经济损失巨大”为由,起诉东南融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记者查证,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管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若违反,则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在最近的保荐人培训会上,监管部门针对竞业禁止表态:“作为上市公司,要求更严厉一些,原则上不能存在竞业禁止”。

  不管怎样,从富煌钢构IPO遭否的情况看,“嫁接式上市”的现象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和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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