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12月2日在光大证券策略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个人房产将逐步纳入征税范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2月5日称,配合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可推出不动产保有环节的财产税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但试点不应涉及社会上大多数群体,应只涉及高端的再分配优化调节。
中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十二五”期间推进房产税改革,近期就应抓紧进行试点。因为只有试点出来后,才能知道房产税改革会产生怎样的效果。明年3月之前出台房产税是合适的,因为明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而且两会召开是意见集中反映的最好时机,如果房产税在此之前开始试点,代表委员们在两会上就可以集中讨论。
有分析人士认为,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能会就房地产税改革方案进行讨论。会后相关试点方案基本定调,最快有可能在明年初推出。
聂梅生强调,房产税改革不能被仅仅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剂“退烧药”,而必须是一个长远的制度建设。
巴曙松表示,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产价格微量下跌,房产税开征与房地产价格为负相关。由于税收的本质使得房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中长期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按照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政策设计,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必须具备三大功能:一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二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替代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三是规范土地税费金制度,完善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机制。从中央政府的角度考虑,前两项功能的意义更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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