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深交所向证券公司发布的《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中提出券商应加强创业板公司退市风险提示。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提前警示投资者注意创业板的巨大退市风险非常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尽快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
“创业板运行一年了,而且也比较平稳,应该是明确退市制度细则的时候了”记者采访的一家券商投行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实施直接退市后,将会对创业板公司形成强烈的刺激动力,对他们加强公司治理的经营动作有很大的好处,因为一旦他们在经营管理中出现松懈,极可能导致公司退市。
上述人士指出,目前创业板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和包袱,有必要且有条件尽快建立直接退市制度,这样不仅可以杜绝壳资源恶性炒作现象,减少相关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而且也有助于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
“创业板的退市制度的推出要综合考虑。既要考虑到创业板的未来发展,也要考虑到创业板的投资风险,这两者之间如何平衡是首要考虑的问题。”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很多投资者对退市可能还没有这个风险概念,所以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是比较大的,虽然政府一再说“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但还有很多投资者并不理解这句话。投资者必须增强创业板公司退市的风险意识。因此,他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应稳健推出。
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证监会和交易所对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相关设计和研究。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整个程序还在研究、反复认证中。根据深交所之前公布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退市制度比主板更严格,与现有主板的退市规则相比,创业板的退市标准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特点:“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快速程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日前也表示,创业板运行已满一年,综合各个方面,尽快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细则的内在需求日益迫切。目前,创业板市场估值水平相对较高,既有其市场特殊性,投资者预期的因素,也有部分投资者对风险认识不足,非理性跟风炒作的因素,与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相比,创业板客观的相对高风险的特征从创业板2010年的业绩报告表现来看,分化已初现端倪。因此,尽快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细则,将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则表示,退市制度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管层要坚决执行,不执行、犹犹豫豫就搞不成;二是上市时要跟投资者说清楚,不用在退市后出现各种情绪化的反应,要能承受可能发生的风险,当然对于公司来说,如果退市了,也要对投资者负责任,企业不能上市圈钱之后退市走人。 (记者:侯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