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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行窃”透视安全管理

2010-11-19 15:26来源:中国总裁培训网字号:小

  做任何事都讲究留条后路。有一种社会现象,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从公安部门审讯反馈的信息看,很多小偷进屋之后,首先想到的是怎么安全撤离。即使是从窗户爬进去的,进屋以后,也要先找准门在哪里,下手的地点与门的距离有多远,怎么能够全身而退。很多惯犯的预先准备在入室之前就开始了,他们的专业术语叫踩点——事先了解住户附近的逃跑路线、楼梯、出口等,可谓狡猾至极。

  连小偷都能想到“职业”安全,那么,作为正义事业的安全管理,理所当然地应该比犯罪分子设计得更周全,布置得更细致。

  2006年6月19日上午,“东区1号”客轮被“新轮85号”客轮撞沉入水,珠海市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陆和港澳救援人员迅速赶往出事海域,避免了一场海难,86名旅客及6名船员全部获救。在这一事故处理中,预警救援机制起到了关键作用。此前,珠海海事局曾组织多方参与“碧洋行动”等应急演练,演习对接应急反应预案,为海上搜救做好了准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进入2006年,国家一口气公布了9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国家公布应急预案,目的是为了规范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企业的安全工作也应该遵守这一原则。我们实施科学管理,打造本质化安全企业,只是具有了一个好的出发点,还要做最坏的打算——一旦出现事故怎么办?如果没有这么一个“坏打算”,出现事故时就会惊慌失措,小事故就可能会变成大事故,结局更加不可收拾。

  我们有很多这样的教训。1998年3月5日,西安煤气公司储存液化气的球罐发生泄漏。怎么办?以前没有周密的安排,临时动用了80条棉被去堵漏洞。罐里面有400立方、170吨的液化气,你可以想象,洞口会形成多么大的压力,用棉被能堵得住吗?结果,发生爆炸,烈焰腾空而起,形成时长10多秒钟、高达上百米的火柱,方圆3公里范围内的人员疏散,5公里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7名消防战士和5名液化气站工作人员牺牲……

  “棉被悲剧”暴露了什么问题?安全管理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对事故的发生要预先有所准备,超前实施控制。

  有个故事说,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渡河。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会游泳不仅是锻炼身体,还是对意外风险的提前准备。

  我们首先想到要让事故不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把事故控制到尽可能小的范围,不让它蔓延,防止事故出现连锁扩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冲击波效应”。同时,还要对事故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尽量减轻事故带来的灾难性影响,减少伤亡,减少损失。

  “往最好处努力,从最坏处打算。”怎么努力,怎么打算?应该着眼于三个方面。

  首要的一条是预防。我们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预防的责任,要通过危害辨识,知道岗位上存在哪些事故隐患,应该采取什么对策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从最坏处打算,就是要预测到可能发生的伤害,可能会引发哪一类的事故,可能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并且,这些损失是具体的,可以量化的,比如,事故会涉及多少个岗位,波及多大的区域,会有多少人多少设备多少建筑受到牵连。估计到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爆炸、火灾、有毒有害物质扩散,对周边地区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要有精确预测。

  再者,对症才好下药,要有一整套的事故发生之后的应急处理办法。在事故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力求让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地缩小事故影响的范围,必要时还应为了照顾一个大的利益免受损失,而牺牲一部分小的利益。

  第三个方面是抢险救援,要抢救生命,保护财产,这是编制安全管理预案的至高目的。

  要做到这一切,就需要提前有方案,有准备。这个方案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预案,包括事故预案、抢险应急预案。这个准备,就是要对预案规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做好物资器材的准备,并积极演练,开展事故模拟演习,以备“用兵一时”。

  对于工作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这里借用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规定,共有10条应急预案的内容可供参考。

  1.最有效的报警(火警或其他突发事件)方法;

  2.人员疏散的策略和程序;

  3.紧急逃生的程序和逃生路线的分配,包括平面图、工作场所布置图、安全避险区位置等;

  4.本单位内外的紧急联系人姓名、职务、部门和电话号码;

  5.留守岗位操纵或关闭关键设备、操作灭火器材,或从事其他必须工作的员工的疏散程序;

  6.指定执行救护和医疗任务的人员的职责;

  7.指定一处作为疏散后人员的集中点,并确定清点人数的程序;

  8.选定一处作为应对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备用通信中心场所;

  9.在现场内选定一个安全场所,用来存放财务账册、法律文件、紧急情况下员工的联系人(家属、亲友)名单等重要文件资料;

  10.确定通知员工(包括残疾员工)进行疏散或采取其他必要行动,以及报警的方法。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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