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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支付令保护权益的相关规定

2010-11-05 14:20来源:法律快车字号:小

  劳动者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此外,如果债务人认为支付令有错误,可以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之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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