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我市召开2010年第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福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要在用地、财政、税收、人才等方面为现代物流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引导其加快发展壮大。记者同时获悉,福州市被国家商务部评为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
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福州市是我国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以福建省为主体的东南沿海物流区域和东部沿海物流通道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九大物流区域、十大物流通道之一。
近年来,福州市物流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为6731.25亿元,同比增长12.9%;物流增加值为183.79亿,同比增长6%。目前,全市共有6家企业上榜中国物流企业百强。福布斯中文版发布,福州市在中国大陆适宜发展物流的城市中排名第十三位。(记者 张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