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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谨记:切莫克扣员工福利 因小失大

2010-10-19 16:43来源:慧聪网企业管理频道字号:小

  10月14日,英才网联旗下服装英才网主办了“员工工资与福利管理的风险及应对技巧”的沙龙活动,并特邀来自北京天沐律师事务所贾富春律师主讲,帮助HR正确认识工资福利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风险,减少企业与员工的纠纷。

各项福利不在最低工资范围内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付出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所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相关文件解释,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劳动者进行发明创造、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其他获得的非经常性专项奖金;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以及由个人缴纳的最低住房公积金都不在最低工资的范围内。

克扣员工福利因小失大

  福利大致两个部分——法定福利和非固定福利。所谓法定福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因而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非固定福利则由企业根据社会上约定俗成的做法,或者与员工(工会)谈判协商而成。非固定福利一般没有法律约束,但发生纠纷可请求劳动仲裁。在我国,有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或有指导性意见的福利大致包括: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法定假日:每周两天的休息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婚假、产假等法定节日;加班报酬:法定节日的加班工资为平均工资的三倍。

  但有不少公司舍不得把这些福利发放给员工,而想尽办法克扣,最后却因小失大。贾律师举了个例子:有一家公司将员工以培训的名义使其待岗,然后又让他们实际下岗。然而员工发现,他们不仅只能领到部分工资,而且原本在工资单上写明已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和保险金也已经一年都没有交了。后来员工将其告上法庭,公司最后败诉,赔偿金远高于应付的赔偿额度。

  贾律师表示,且先不说该公司以隐秘的手法变相裁员,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削减员工的工资之类的违法举动,就说住房公积金及保险金,这些法定福利是受到国家法律监督的,企业不能以任何名义不予缴纳,而该公司不仅没有为员工缴纳,并且在工资中已经进行了扣除,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

  贾律师强调,千万不能用违法或是欺诈的手段来侵占或是剥夺员工的福利,最后很有可能是丢了西瓜捡了颗芝麻,因小失大。(作者:黄晶晶)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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