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美滋“过敏门”事件追踪:
2010年10月11日,针对本网(维权网,下同)连续关注“多美滋奶粉疑致宝宝皮肤过敏”事件,多美滋方面来电、发邮件就过敏事件向本网作出回应,称导致过敏有很多因素,但否认与奶粉有关,而这样的答复消费者并不满意。
多美滋公关部:我们未处理过此投诉
多美滋公关部王经理回复本网称:“贵网站报道了题为《多美滋奶粉疑致婴儿皮肤过敏长红斑》的文章,我公司非常重视,立刻对报道中提及的消费者投诉进行了调查。然而,经初步核实,我公司相关部门并未处理过此例投诉。”并要求本网提供消费者李女士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方便他们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了解事实真相。
另外,多美滋方面还要求本网提供10月11日刊登的《多美滋奶粉被指过敏 过敏宝宝并非个案》文中涉及的“四川自贡张先生”、“江西南昌钟先生”、“湖北十堰王先生”的投诉信息。并表示他们将与消费者联系,帮助解决问题。
根据多美滋方面的要求,本网向多美滋提供了上述消费者的联系方式,希望多美滋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并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解释。
多美滋:不是正规渠道购买 不是多美滋奶粉
王经理来信中称没有收到相关消费者关于奶粉过敏方面的投诉信息,而在《多美滋奶粉疑致婴儿皮肤过敏长红斑(图)》一文中提到,消费者李女士已经成功退货,并拿到退货款这又是怎么回事?谁为多美滋承担了这个责任?据李女士介绍,多美滋方面已和她联系,并称那是店主自己的行为,同时告诉李女士,她的奶粉可能不是正规渠道购买的,因此与多美滋无关。
而在编辑回访上述几名消费者后发现,他们很多都得到多美滋方面这样的答复:“不是正规渠道购买,不一定是多美滋奶粉。”而这样的解释让消费者很不解,什么渠道才是正规渠道?难道市面是销售的很多都是假多美滋奶粉吗?多美滋方面为何不采取有效措施对假冒奶粉进行遏制?值得消费者深思。
就此问题,多美滋公关部王经理回应称,这可能是消费者对多美滋工作人员所说话意思的误读,会让工作人员再进行电话与消费者进行沟通。
多美滋否认被投诉 消费者称已经接到多美滋的电话
王经理答复维权网编辑称,多美滋相关部门并未处理过因婴儿食用多美滋奶粉而出现“红斑”的维权案例,而多美滋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却表示:近期的确接到山西太原有一起关于皮肤过敏的投诉。该负责人还表示,“所以我们认为这并不是同一起投诉,经过核查我们基本可以确定没有这个事。”不是一起投诉,就能确定此事没有发生或不存在吗?根据编辑向李女士了解到的情况是,她于10月11日得到了多美滋方面的回复,并且多美滋方面还称李女士有什么要求可以向多美滋提出。同时,公关部王女士也称,如果消费者有什么需要,她们愿意帮助解决。
既然多美滋已经联系过李女士,并且提出可以满足李女士更多的要求,为何还“确定没有这个事儿”呢?由此可见,多美滋已承认李女士维权事件确实存在。
时至今日,多美滋方面都没有通过任何方式针对过敏事件给予众多仍扑朔迷离的消费者一个答复。(作者:徐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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