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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私刻公章13枚 违规资金逾千万

2010-09-30 15:22来源:法制日报字号:小

  今年上半年,黑龙江保监局在对阳光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违规金额共1297万元。

  本报记者辛红

  “不做,是死;做,也是死。”说起2008年之前保险市场的残酷竞争,黑龙江几大财险公司的老总至今仍心有余悸。

  虽然13家在黑龙江主要保险公司中有10家公司撤换了老总,但最近,黑龙江保监局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一家公司违法违规金额达1297万元。除了假发票、阴阳支票外,保险公司甚至私刻银行、政府等部门的公章。

  今年上半年,黑龙江保监局对阳光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和阳光财险哈尔滨营业部进行了历时4个月的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2009年该公司及营业部虚列各种费用678万元,截留保费472万元。现场还查出13枚其他单位的假公章,空白发票9本,违法违规金额共1297万元。

  这也是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全面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之一。

  据黑龙江保监局介绍,检查组共对存在疑点的3150条发票信息登记造册,其中,在对1100张发票进行网站验证时,879张发票显示存在问题或为假发票,占全部验证发票的80%;抽取的93张有疑点的发票到税务局验证,其中86张为假发票,总金额为157万元;开具发票疑点较大的24家单位中,到工商局查询后发现,17家没有工商注册,保险公司开具的有疑点手写支票中选取20张后发现,19张为阴阳支票。

  在保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单上,记者看到,虚列费用主要是虚列管理费及开具虚假发票,通过汽油费、车辆修理费、办公用品费等科目来列支。而截留保费主要通过阴阳保单、埋单、私刻客户公章虚假批退、虚假核销应收保费等形式来进行。

  阴阳保单是指保单的客户联、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等各联的内容不一致,客户按照客户联缴费,保险公司则根据业务联、财务留存联入账,多余的保费截留作他用;埋单是指保费根本没有入保险公司的账;虚假批退是指客户没有申请退保而在账上做了退保。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常用的违规手法。

不作假保险公司会被“饿死”

恶性竞争使得车险甚至出现3折价格

  “不是饿死就是被罚死。”9月17日,谈到这次现场检查,黑龙江保监局副局长马良骏表示,这是“前几年产险公司拼市场、争份额的恶果,在全国也很普遍”。

  据悉,2007年、2008年的黑龙江财险市场是全国竞争最激烈的市场之一。保险公司上级给下级定指标、定任务不符合市场实际状况,做多少业务给多少费用(即跟单费用)的分配办法,加剧了保险公司拼市场的无序竞争。

  要打价格战,要搞促销,没有钱怎么办?保险公司只能做假来套取保费,从而陷入“不违规,就会失去市场而饿死;违规,就会被罚死”的两难境地。

  这种恶性竞争使得车险甚至出现3折、5折的价格,黑龙江车险市场更是连续4年整体亏损。

  大地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杜金琦告诉记者:“当时的恶性竞争真是到了喝血酒发毒誓的地步,挖人挖保费屡见不鲜,完全是掠夺性的、粗放型的经营。”

  2008年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70号文)之后,财产险市场来了个“急刹车”,监管部门加大了查处力度,市场秩序开始好转。

  黑龙江保监局中介监管处处长张静波表示,保险公司违法违规有四个原因:经营决策不尽合理;合规意识淡薄;利益驱动;有的地市没有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

  保监局中介监管处处长助理李景森分析,从此次查处情况看,制度原因也不容忽视:一是保险公司没有制度或者制度不健全、有制度不执行。如财务报销制度,各保险公司规定得都很详细,但实际上就是不执行;

  二是从内部控制上看,从总公司到省公司到支公司每个岗位都有内部控制规定,每个岗位都能发现问题且纠正问题,但是从承保到理赔,每个节点都很放松,制度形同虚设;

  三是高管考核没有严格执行。有的高管有问题,有群众反映,但是公司从业务发展出发予以放任,为违法违规提供了便利;

  四是内部稽核审计没有发挥作用。每年都有稽核审计,但总公司、分公司都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累计至今。

大面积撤换经理难阻作假

保费压力让基层公司仍有违规冲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大部分发生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期间。

  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祖宙军告诉记者,事实上把总公司给各省分公司的任务一合算,市场完全够分,没必要恶性竞争。

  但为何2008年大面积撤换老总仍无阻保险公司继续违法违规呢?

  阳光财险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邹基德认为:“查出的还是以前的问题。以前确实不把合规经营当回事。从总公司到省公司,在执行上都存在问题,对基层公司的检查力度也不到位,管控上欠缺,并且存在片面业绩观。”

  保险公司普遍表示,违法违规有市场、自身、上级公司指导思想、客户等方方面面的原因,惯性很难一时改变,基层公司保费压力很大,仍有违法违规冲动。目前秩序好转只是监管“高压”下的纠正,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据悉,保监局下一步将在制度建设和监管模式上加大创新,比如制定分支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引导保险公司科学、合理地设置分支机构,对频繁撤销分支机构或变更营业场所的公司将加强管理。对于高管人员,则将全程跟踪。建立高管人员履职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对发案机构和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分支机构的高管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此外,黑龙江保监局还将从加强行业自律、公司管控、机构内控以及加强与工商、公安、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的联动,加大社会监督方面来“标本兼治”。

  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杜梅告诉记者,事实上,以前监管部门也没少罚,但是向上追责很难,往往是领导没签字或者称不知道,保监局难以掌握证据,只能一罚了之。今年保监会制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并定义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之后,追责有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

  目前,除罚款之外,阳光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6名直接责任人、哈尔滨营业部4名直接责任人被追究责任,哈尔滨营业部还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假公章和假发票问题已经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黑龙江保监局还向阳光财险总公司出具监管意见书,要求公司强化内控,实施内部责任追究。

  至于1297万元的违规资金为何没继续追究,马良骏解释说,资金大部分用来拼市场,并没有形成“小金库”,因此没有向有关部门移送。

  向上追责能否成为遏止违法违规的利器,仍有待市场检验。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黑龙江财险市场竞争明显走向理性,上半年财险业务首次实现承保盈利1.36亿元,承保利润率5.5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2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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