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房地产 > 正文

住建部:保障房月底必须全面开工

2010-09-29 10:00来源:人民日报字号: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首次公布了今年保障房建设进展情况:今年计划建设的580万套,前8月已开工70%,竣工30%,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但是各地区之间进展不平衡,其中5个省区市开工率还不到50%。部分地区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重视不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促各地9月底必须全面开工,年末争取建成和基本建成60%以上。对开工率过低的地区,监察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约谈地方分管负责人。年底,有关部门将对各地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直至问责。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保民生的重大举措。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背景下,又承担着增加供应、平抑房价、稳定预期的重要作用,事关全局。

  今年国家确定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5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20万户,力度空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首次公布了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总体来看,进展较为顺利。

开工七成 建成三成

  今年1—8月,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已开工410万套,占年度计划的70%;建成175万套,占目标任务的30%;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68万户,占计划的56%。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完成投资470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0%。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上半年受春节假期、冬季不宜施工、项目前期准备周期长等原因影响,开工及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下半年开始,项目集中开工,建设进度也进一步加快,目前总体建设进度还是比较理想的。

  今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各省政府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580万套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地。相关部委也下发了配套文件,加强了政策指导,督促各地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中央财政692亿元补助资金目前也已经全部下达。

  7月和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组成15个督察组,对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介绍,从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把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稳定房价、调整结构、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出台了优惠政策,加大了资金投入,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开工情况总体好于去年。

  吉林省2010年计划建设改造25.92万套住房,截至8月底,已开工26.12万套,开工率达100.7%,提前超额完成任务。江西省今年省级及市县级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分别达到19.07亿元和101亿元,2008年以来累计投入近650亿元,另外通过减免各种收费和土地行政划拨,间接投入135.44亿元。同时,江西省2010年安排保障性用地指标5847亩,现已落实4450亩,尽可能选择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段进行建设。

5省份开工率不足一半

  尽管总体情况良好,但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过程中,地区之间进展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地区进度较慢。截至8月底,有18个省区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有5个省区市开工率还不到50%。

  据了解,除了受地震、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这些地区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是重视不够,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有的地区在中央下达任务和资金后才落实项目用地,影响了开工时间。有的地方至今还没把中央补助资金分解下达到项目,配套资金也不落实。到7月底,还有一些省级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没有下达到市县。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用于廉租房保障的政策执行的也不理想。一些地方由于购买改建租赁廉租房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致使中央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出现了结余。

  “实现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一定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姜伟新表示,当前是施工的黄金季节,也是今年加快建设的最后机会,各地区要加快建设进度。9月末必须全面开工,年末争取建成和基本建成60%以上。

  据了解,10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开工率过低的地区,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约谈地方分管负责人。年底,有关部门将对各地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对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的给予表扬,对超计划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中央财政将给予奖励。

廉租房公租房可逐步并轨

  记者了解到,尽管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任务重、市场化运作难、资金筹措难、后续管理难等诸多现实问题,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推进和覆盖面扩大,成为影响部分地区建设进度的重要原因。

  江西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尽管在拆迁补偿上,地方政府已经给予很大优惠,但仍不能满足一些被拆迁户过高的预期,导致拆迁难度大。

  为推进保障房建设进度,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支持政策。目前正在研究,考虑允许将中央财政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结余部分,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投资补助及贷款贴息。此外,按照规定提取的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在满足廉租房保障需要的基础上,可以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此外,允许各地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实行租售并举。在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的前提下,廉租房可以和公共租赁房建设统筹安排、逐步并轨运行。

  26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加强保障房建设,是该文件的重要政策着力点。《通知》强调,在三类政策性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鼓励探索市场化融资模式

  资金问题是保障房建设普遍面临的难题。不仅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即便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由于公共租赁房建设量迅速增加,资金压力也不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保障房投融资模式,将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江苏省常州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融资平台——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这家“房投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安排、一级土地开发增值收益、开发商不愿配建廉租房或公租房而缴纳的异地移建款等7项来源。据测算,2011年—2020年保障房建设可实现资金来源共计超过400亿元,基本可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盈余。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继续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平台,尽快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和建设机制,从而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各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的融资平台不在清理地方融资平台范围之内。

  此外,随着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在部分城市开展,在近期的几次会议上,不少地区表示希望加入相关试点。一旦能将大量闲置的公积金盘活,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资金难题。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目前在探索阶段,需要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操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待时机成熟将考虑扩大覆盖面。

  不少地区呼吁尽快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一旦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推出,就可以把保障性住房以资产打包的形式上市,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湖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该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资金压力大。为破解融资难题,该省已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了前期工作,并形成了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交易所上市融资的初步方案。希望通过试点,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利用资本市场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问题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相关链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通知 公租房建设可享税收优惠

  本报北京9月28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9月27日起,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实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暂定3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相关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如下:

  ——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羽篪)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