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到2012年毕业的残疾大学生创业,都可享受高额度的贷款贴息政策。日前,我市出台《温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提出在全市范围内通过贴息扶持、资金补助等措施帮扶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生活。
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采取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帮扶,残疾人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贷款贴息帮扶,市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帮扶等形式,每年扶持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将达1000人以上。到2012年,争取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帮扶对象和贴息帮扶的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同时,还计划创建24个市级扶贫基地,其安置就业的残疾人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人均年收入水平,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达2500元以上。
按照《实施意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扶持。其个人贷款按4%的年利率、1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对市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按3%的年利率、5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其他残疾人扶贫基地2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其中,对2010-2012年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个体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以4%的年利率、3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
同时,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种植业、养殖业、来料加工、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及开办小店小摊服务业等项目的低收入残疾人,还将以“以奖代补”方式获得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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