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0月1日起,所有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轿车产品,办理注册登记前,都无需再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近日,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推出车辆管理方面的五项新举措。
据了解,除了轿车,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企业生产的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两轮摩托车,也无需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汽车免检范围扩大,既可以大大简化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程序,有效解决群众往返机动车检测站和车辆管理所的问题,又可以减少群众办理登记前检验车辆的费用。但公安部交管部门提醒,为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不适用免检的规定,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通知》还规定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机动车外观彩色相片、拓号改由厂家随车配发。据了解,自2011年1月1日起,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无需再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无需再拍摄和制作相片。据估算,这两项新措施实施后,不但能使群众节省一定费用,还能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时间减少约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