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西安晚报)
不知道是哪些人坚持认为“矿领导下井是陪死”?如果是矿领导,毫不奇怪;如果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则让人感到十分悲哀。按照这种逻辑,那些天天下井的矿工岂非天天送死?矿工和矿领导应该是休戚与共的整体,凭什么矿工就该下井“送死”,矿领导就该在井上养尊处优?
矿领导和矿工打成一片,本来就是“传统项目”。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我70年代在煤矿当一名采煤工,那时候班班都有矿领导在井下,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这成为企业的光荣传统。”早在2005年,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接受专访时也说:“我一辈子搞工业,过去叫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工人身上有多少汗,我们干部身上有多少汗。”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人三班倒,班班无领导。也许正是因为领导脱离群众和矿难一再频发,2005年2月23号国务院81次常务会才作出决定:矿长要下井带班。
可是,5年过去了,这一规定几乎没有真正落实过,以至于今年国家不得不再次重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面对重申,有人不干了,说什么“矿领导下井是陪死”。这种论调暴露出了微妙的现实:在一些人看来,生命不是平等的,矿领导的命更值钱更金贵。这还说明,改革总会遭遇阻力,遭遇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
在我看来,矿领导下井,不是陪死,而是共生。从历史看,正如赵铁锤所表示的,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特别是当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现实看,矿领导下井一旦真正落实,即便出于本能的需要,矿领导也会重视安全生产,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要知道,不少矿难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矿领导在利益驱动下,无视安全隐患,明明出现了危机,还执迷不悟,求速度求产量,这样不出事才怪。
当前,最需要考虑的问题不是矿领导该不该下井,而是如何确保矿领导下井,从5年来的教训看,硬规定总是遭遇软执行。如果中央三令五申,但矿领导麻木不仁,阳奉阴违,矿领导下井的规定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这次为了防止矿领导下井带班弄虚作假,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矿领导的具体职务都需获得国家相关的资格证的人才能担任;煤矿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月度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煤矿公示栏公示,任何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措施挺好,但能不能发挥作用,还得靠现实检验。
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矿领导下井只是规避矿难的一种手段,减少矿难的根本之道还是需要构建更严密的制度,甚至要摆脱过度依赖煤炭资源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