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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政府职能:上市公司协会再度搁浅

2010-09-13 10:33来源:《新世纪》字号:小

  上市公司协会被否  业内无不称快

  官办行业协会,实为标准的“二政府”做法—没有政府责任,却有政府权力,令业内叫苦不迭

  北京金融街19号富达大厦是中国证监会办公大楼所在地,七层为上市公司部,其中一间办公室房门紧闭,门口依然挂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筹建处”的门牌。

  据本刊记者了解,筹建已有三年,近期再次紧锣密鼓启动的上市公司协会筹建工作,很可能已经戛然而止。9月初,多位消息人士证实,由证监会上报国务院的上市公司协会筹建方案日前已被否决,理由为越界政府职能,无益于上市公司自律进程。

  对此,业界无不拍手称快。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认为,上市公司协会应为上市公司自主发起,发挥自律组织的功能。“如果是政府背景,无异于又多一个婆婆。”

  一位上市公司高管表示,希望管理层慎重调研,对每个机构组织的设立,均应持“魔鬼出炉”的谨慎质疑态度。

三年筹建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筹备已经三年多。早在2007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时,证监会第一次提出筹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一位熟知内情者介绍。但因种种原因,这一筹建工作直至今年初才再度启动。

  据今年4月报道称,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书记的陈清泰,以及证监会原副主席陈耀先,有望成为该协会理事长与会长的人选。原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与现任上市公司部主任杨华有望分别成为该协会常务副会长与秘书长的人选。

  从这一可能的人事安排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级别标准相当高。据当时的报道称,因涉及部委、行业协会等诸多利益,以及认证制度等方面的困难较大,上市公司协会正式创立迟迟不见踪影,但预计年内举行创立大会。

  对此,业内颇多忧虑。首先,全国十多个省份的地方性上市公司协会已运营数年。这些协会受地方证监局管理,进行自律性管理和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交流、考察、调研等。部分地方上市公司协会与当地的证券业协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地方上市公司协会多设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专业委员会。每年缴纳的会员费,从1万元到3.8万元不等。如再成立全国性的上市公司协会,“无异于再成立一个小经贸委”。一位业内人士不无夸张地形容。

  其次,各地原本就有各种行业协会,1700多家上市公司分布在各行各业,多为所在行业协会的重要成员。这些行业协会已兼具公司自律管理职能。如果再成立全国性上市公司协会,不仅管理庞杂,职能交叉,亦鞭长莫及。

  而业内最关注的是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后将承担哪些职能,是否具有强制性,对市场会产生何种影响。

职能争议

  “我们了解到,该协会的出发点主要在于为上市公司推荐、选派独立董事,以保证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并进一步推进中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一位券商业人士告诉本刊记者。

  原先筹建中的上市公司协会拟设董秘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一位研究员在2007年一份论文中表示,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文章建议,“成立全国性的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协会建立独立董事数据库,并主动向各个公司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这是一个良好的出发点。在中国现实中,董事大多沦为股东的工具。然而“推荐”董事之举,立即遭到业内激烈的批评。反对者认为,独董不独立根源在于董事会执法不严,董事的信托责任未得执行。如西方国家通过董事的信托责任,如董事不能代表股东,会受到民事诉讼,诉其未履行信托责任等。专家呼吁,如果由政府派驻董事作为解决方案,那将是对公司治理的再次践踏。

  业内人士表示,选择独立董事本是公司的自主权利,如果官方派驻,是公权对公司“私权”的介入。“如果出事,上市公司协会能否承担责任?如果真由上市公司协会实质性决定独立董事人选,整个公司的治理将成为新的‘国进民退’。”一位上市公司高管说。

  对于上市公司协会仅仅是“推荐”独立董事,而选择权在公司董事会之说,业内人士则表示,“协会的领导就是原来上市公司部的老领导。哪家公司没有需要审批的事项如增发之类,谁敢拒绝协会的推荐?”

  拟建中的上市公司协会还有一项重要职能,即建立相关职务的专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2007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对此前由上市公司自主聘任的财务顾问发放牌照,实行“资格许可和持续监管”。

  至2008年6月,上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称“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该管理办法打算建立以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核心的财务顾问业务监管体系,同时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获得资格的前提,是通过中国证监会举办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专项考试。

  但财务顾问制度从此再无下文,有关资格考试至今没有举行。而直接后果是掐死了所有为并购重组服务的民间财务顾问机构。根据规定,证券公司作为机构可自动获得财务顾问资格。因此,一些民间的财务顾问公司只能依附于券商的牌照下开展业务。

  “难道并购的技能能靠考试来体现吗?”一位并购业内人士对此感到不平。他称并购重组犹如外科手术,专业能力只能通过实践的千锤百炼才能形成,核心能力是无法通过教科书获得的。“谁的重组方案更有价值,重组双方的管理层一看便明白,无需监管部门为之操心。如果财务顾问主办人考试使得有从业能力的人变得没有执业资格,而拥有资格的人又没有能力,中国的并购重组行业将被严重扭曲。”

  “本来根据构想,未来培训、考试的业务都将由上市公司协会来操办。”一位并购重组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仿造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券商保荐人的培训、考试制度的设计,“非常赚钱”。

可能的魔鬼

  目前,各地的上市公司自律组织已发展十余年,早期以董事会秘书协会为主要形式,近几年以上市公司协会为主体,也会开一些全国性的联席会议。比如,2009年5月22日,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秘书长联席会议就选择在丹东召开。根据事后公告称,“与会代表充分交流了2008年的工作和2009年工作安排,并围绕几个主要专题进行了探讨。”最后两条内容为“研究独立董事的管理方法”以及“交流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情况,探讨协会文化建设。”此两条被业内人士视为,官办协会无事可做,政府职能越界延伸。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认为,筹建中的协会向上市公司安排、管理独立董事已完全超出其职责范围,实为标准的“二政府”做法。“这种类政府组织,没有政府责任,却有政府权力。实在是笑话。”

  针对此次上市公司协会的筹建被高层否决一案,前述上市公司高管表示,“希望管理层以此为戒,在设立官办和非官办机构时要特别谨慎,甚至不惜把他们当成未来可能的魔鬼。”亦有分析认为,近年在改革中出现诸多新机构,从农信社的省联社到资产管理公司,甚至包括国资委在内,都有尾大不掉、职能扭曲的问题,令人失望。“比如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曾有十年撤销的说法,最后发现根本不可能。”

  梳理行业协会发展史,毛寿龙表示,由市场自发形成的中介组织远超官办协会,“非常专业,能起到维护市场稳定,保护行业发展作用”。毛寿龙表示,如果政府将权力安插到市场中去,“便会非常怪异”。

  比如,一个备受质疑的问题是,很多官办协会因人设事,成为官员退休的后花园。“如部分证监会中高层,虽然政绩不错,但退休后无聊。所以需要一个组织,一个位置。”一位业内人士不无嘲讽之意。(记者:范军利)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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