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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2010-09-09 16:23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促进现代新昆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个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全市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2007年,全市服务业行业增加值为661.43亿元,占全市GDP的475%,比上年增长11.1%。但是,我市服务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传统服务业亟待提高,缺乏本地化的国家级知名品牌企业和跨区域的龙头型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服务业薄弱,公共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人才缺乏等等。解决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这些问题,关键是要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市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当前,昆明正进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时期,城乡要素纵向交流开始加速,外来要素横向交流正在扩大,加快发展服务业面临良好机遇。昆明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良好的资源禀赋,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理想之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重大意义,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市场,切实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彻底放开、依靠民力,全面开放、借助外力,深化改革、增强活力,加快发展、壮大实力”的要求,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市场,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集约化方向,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尽快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充满活力、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

  (三)基本原则。

  1.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坚持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并举,进一步拓展领域,扩大规模,提升质量。

  2.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昆明的地理区位、产业集聚、商业特色和人文环境优势,重点发展休闲旅游、商贸物流、商务会展以及生产性服务业。

  3.外向带动、对外开放。加大服务业领域的改革和开放力度,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准入,鼓励外资、民资参与现代服务业发展。

  4.产业联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与一、二产业间的互动作用,形成一、二、三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强化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的协调和联动,提升综合竞争力。

  5.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各级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服务业效率,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集约化进程。

  (四)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以上,逐步构建服务业的网络体系,昆明在全省商贸、旅游、文化、金融、物流、信息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为建成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商贸旅游中心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贸易、金融、进出口加工中心及交通信息枢纽打下基础。到2015年,实现全市经济结构向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转型,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占GDP的比重由2007年的47.5%提高到6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55%以上,服务业结构显着优化,就业容量显着增加,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着提高,市场竞争力显着增强,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充满活力、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

三、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

  (五)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推进服务业与一、二产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立足比较优势、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加快金融产品创新。鼓励生产制造企业推进业务外包,从生产加工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提升物流业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着力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开发中心、采购中心和营销中心,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三网”融合,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行为、市场机制,重点提升旅游、文化、金融、物流、市政公用、房地产、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规范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广告会展等商务服务业。推动面向生产的服务企业间的联合,实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六)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加快主城中央商务区、呈贡新区商业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和专业市场的建设,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积极推动昆明“老字号”企业在竞争中不断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市政公用、房地产、教育、医疗卫生、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电信、邮政等服务业。加强涉农服务体系建设。适应消费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引导消费结构升级。

  (七)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服务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推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发展服务业。

四、突出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

  (八)休闲度假型旅游业。围绕“居住、休闲、养生、体验在昆明”的主题,实施旅游二次创业。加快吸引外资进入旅游行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开发观光、休闲、度假、康体、健身、探险、会展、商务等旅游产品,投资开发建设旅游景点、休闲度假小镇、生态旅游、国际连锁度假酒店、主题乐园等项目。加快旅游与文化结合步伐,提升都市旅游标识系统和无障碍设施的国际化水平,把昆明建设成为国内外重要的观光、康体休闲目的地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旅游胜地。

  (九)商贸服务业。围绕建设辐射全国和东南亚、南亚,连接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重要国际商贸中心的目标,强化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重点加快中国—东盟商贸港等项目的实施,引进大型商贸企业参与中央商务区建设,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完善社区商贸配套服务功能,加强城郊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农家店配送中心建设,采取连锁经营等方式发掘和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呈贡新区商业步行街、大型超市等大型配套项目建设。

  (十)现代物流业。坚持规划和土地先行,加快建设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发展物流咨询顾问机构,支持发展集装箱和冷链运输,提高运能利用和运输效率。以官渡金马—阿拉现代物流中心、呈贡国际现代物流中心、空港物流园区和安宁重要生产资料及磷煤化工产品物流园区为重点,促进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和专业化物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多式联运,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多种运输手段的新型物流企业和大型跨国运输企业集团,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快构筑以昆明为中心的滇中城市群物流核心圈,初步形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现代物流中心格局。

  (十一)商务会展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会展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一批会展企业,完善会展基础设施,增强会展服务功能。配合省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打造为集商品和服务贸易、投资洽谈、文化与技术交流和专题论坛为一体的精品盛会,积极组织和承办国内外展会,提高办展办会质量,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会展品牌,推动会展服务业集群的形成和会展服务产业链的延伸。

  (十二)信息服务业。以建设“昆明信息港”、“数字乡村”等为重点,以网络建设和软件开发为基础,以信息资源收集整合和开发利用为核心,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资源体系以及信息共享和安全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推进面向服务对象解决方案的软件服务,鼓励软件出口与外包,鼓励软件企业从产品销售向提供信息服务转变,提升本地软件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积极推进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行业数字化产品的开发,推进动漫游戏等数字娱乐产业发展,带动创意产业的兴起,构建数字娱乐和动漫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研发、孵化中心,促进产业集聚。大力发展以互联网、数字有线电视网为载体的新型服务业态。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争取建成区域性电子商务交易及认证中心。发展3G和3C融合产品,推进昆明信息产业基地和昆明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

  (十三)涉农服务业。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业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良种示范推广、畜禽水产良种统供、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生产性服务。支持辐射面广、带动性大的区域性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采取政府推动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城乡市场统一规划建设与积极培育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相结合的方式,支持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行政村为基础和以统一配送、连锁经营为主的新型农村流通业态的发展,努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现农村市场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消费互动发展。加强农业科技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标准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认证、动物防疫、植物保护和农业灾害预警等农业技术支持体系,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信息服务面,增强服务功能,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发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保险,增强和改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

  (十四)金融、保险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贷款业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服务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昆明落户或开设分支机构,扩大经营业务,完善支付结算系统,提高支付清算效率。

  (十五)科技服务业。推进以我市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的应用技术研究体系、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科技孵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十六)中介服务业。鼓励发展面向企业、组织和个人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各种经纪商、房产中介、人力资源中介、科技中介、货运代理等市场交易中介组织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法律、财务服务机构,以及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行业组织。

  (十七)房地产业。规范主城区房地产开发,积极推进新区有序建设,加快发展房产交易、咨询、房产评估等现代服务业,拓展增值领域,逐步形成以房地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态势。鼓励本土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品质。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促进新区建设与基础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相配套。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城市商业服务的土地供给。

  (十八)文化创意产业。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投入的激励机制和自我发展机制,在发展和规范文化娱乐市场、演艺市场、图书音像、电影电视的同时,着力发展创意、传播、文化服务等核心产业群,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区域性创意产业基地。

  (十九)体育服务业。积极发展体育服务业,大力开发体育旅游市场。建设大中型体育设施和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发展群众性休闲健身业,维护发展主城区现有的“健康路径”,积极培育竞赛表演市场,力争培育1—2个在国内外有影响、长期驻足我市的体育赛事。

  (二十)公共服务业。加快发展公交、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业。积极推进股份制合作形式办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新建、扩建民办学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营医院,发展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的民营医院。增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残疾人事业、老龄工作等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市场供给。

五、加快推进服务业领域改革开放

  (二十一)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服务业领域可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企业经营。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行政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要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借助社会力量增加供给。

  (二十二)加快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国有服务企业在组织形式上,要建立产权多元、股权合理、具有市场主体地位的公司制企业;在经营机制上,要建立全员合同制度,经营管理和技术骨干聘任制度,以及管理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和推行按绩、质、效分配的制度,形成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二十三)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库,重点加强与东盟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鼓励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来昆投资。

  (二十四)实行投资领域公平待遇。除国家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凡对外开放的项目都应当对内开放;凡对公有制经济开放的项目,都应当对民营经济开放。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开放的领域,都允许国内经营者投资,鼓励平等竞争。

  (二十五)鼓励发展外向型服务业。鼓励本市有实力的各种所有制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开展境外直接投资。鼓励教育、信息、广告、咨询、中介服务等行业开展国际业务,扩展旅游、运输、保险业的国际服务项目。

六、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六)加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引导。服务业发展要与城市、土地、产业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相衔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七)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统计工作。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尽快建立服务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统一统计口径,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及信息发布制度和服务业发展协调沟通制度以及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充分发挥好信息导向作用。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充实和加强各级服务业统计工作队伍。

  (二十八)加强服务业的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企业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和行业自律作用。对已有的服务行业协会,要加强规范和提高,充分发挥其市场维护、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和促进合作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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