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任命“干部”到公开选拔“职业经理人”,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央企乃至整个国有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正在走向成熟。
2009年6月,李荣融在与广大网友的公开对话中说道,“未来国企改革的难点正是公司治理”。
一套完整的公司治理绝非国资委一家就可以做到,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相结合,内部体现在按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结构,外部则需要资本市场、法制环境等诸多要素构成的环境。所以,改善央企的公司治理只靠国资委有些势单力薄。
从“陈久霖事件”到“陈同海案”,到2009年出现的“央企套保集体亏损事件”,再到“CCI行贿案”,这些事件无不与央企密切关联。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述案例非常典型地体现出了,由于央企的公司治理不到位,“一把手”没有受到制衡的危害。
实际上,对于央企的公司治理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是,董事制度改革一度举步维艰,以至于有人调侃为,“别以为马身上划几个白道道就变成斑马了”。
专家认为,真正实现公司治理,需要资本市场、法制环境等诸多要素构成的法制环境,需要尽快改变国资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状
就在中央企业启动近年来最大一次人事变动改革——对外公开招聘20名高管之时,另一则关于央企的新闻同样吸引人们眼球:
不久前,全国工商联公布了“2010中国民营企业500家”榜单,中国500家最大的民营企业的利润加起来还不如两家最能赚钱的央企。去年,中国移动净利润1458亿元,中国石油净利润1033亿元,两者相加已经超过这500家民企的净利润总和。
随着国资委前主任、央企改革先驱李荣融的身退,摆在继任者面前的,是一个严峻而现实的问题:央企的利润大蛋糕该如何切分。
两个月前,媒体曝国家发改委试图提高央企上交国家利润比却遭到国资委阻力。业内人士指出,民众当然希望能够用行政手段完成蛋糕的公平分配,然而,问题在于单纯寄希望于一次皆大欢喜的全民分红解决垄断利润公平分配的问题,似乎太不实际了。央企改革,需要沿袭法律路径,建立完整的制度与机制,才能真正让蛋糕切得更加平均。
高管公开招聘将成趋势
据国资委发布的信息,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启动今年中央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全球招聘工作,今年中央企业将公开招聘20名高管,为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据了解,此次招聘中,东风汽车、中国建筑等5家央企将招聘总经理,这是央企首次如此大规模地招聘总经理一职。除前述5家央企招聘总经理外,中国联通等4家央企也将招聘副总经理,多家央企将招聘总会计师、企业总法律顾问以及高层次科研管理人才。
此次招聘被海内外广泛认为是“令人瞩目”。之所以“令人瞩目”,业内普遍认为,原因在于央企的姿态。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公开招聘的企业涵盖了机械、建筑、建材、旅游、通信、交通运输、电力、矿业、冶金、商贸、服务等多个行业。其中8家是2010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央企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一环,在国民经济的命脉行业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的主导地位主要表现在其控股的份额上面,“表明央企已经注意到经济全球化和资源一体化的威力,所以,在全球范围内招聘高管是一个解决央企发展的必要途径之一”。
事实上,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十六大后,党中央对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央企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规定。
随后,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在管理暂行规定中,积极吸收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改革的新成果,提出了公开招聘、任期制、任期考核、多维度测评等多项新举措。此外,管理暂行规定还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原则、资格条件、职数、任期、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职业发展、退出等方面都赋予了有别于党政干部管理的鲜明企业特点。而考评办法则突出业绩导向,在考评内容中赋予业绩50%的权重,将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和财务绩效评价结果直接运用到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评中。
从行政任命“干部”到公开选拔“职业经理人”,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央企乃至整个国有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正在走向成熟。
北京大学风险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光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央企以前也曾公开招聘过,但这次规模更大。“可以说,此次的公开招聘是一直以来公开招聘高管思路的延续,反映了央企高管招聘向职业化、市场化的变化趋势。经过过去的带有试点、试验性质的招聘,正逐步让公开招聘高管成为一个常规性的举措,可能在今后会明确一定比例的高管要通过市场化招聘来解决。总而言之,在未来,央企公开招聘高管将会是大的趋势”。
“如果央企要更好地生存,公开招聘高管,实现高管的市场化、职业化是必然趋势。一次招聘20名高管可能比以前多了些,步伐大了一点,但是从总量上来讲并不多,步伐也远远不够。公开招聘高管最终要形成一个制度,要定期地、常规地招聘,而不是说单纯地选择一个时间来进行招聘。对一个企业来讲,每年都应该进行市场招聘,而不是组织任命。因此,目前我们还应该审慎地看待央企招聘的积极意义,因为现在的招聘行为仍然是处于一个试点、试验的阶段,而不是一个制度化的阶段。”马光远说。
国企改革难点:公司治理
改革开放30年来,央企已经达到了一个辉煌的顶峰:在过去的数年间,央企从关乎民生的房地产业到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石油、钢铁产业,无不高歌猛进。
国资委前主任李荣融在2009年4月举行的博鳌论坛上宣布:到2008年年底,140多家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652.9亿元,其中有3大企业利润过千亿元,2008年度,中国石油净利润1144.31亿元,蝉联亚洲最赚钱企业;中国移动盈利1127.93亿元,成为全球最赚钱电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税后利润1108亿元,成为全球最赚钱银行。
但与此同时,央企的负面新闻也越来越多,甚至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航油原总经理陈久霖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介入原油期货交易,至2004年11月30日终止所有原油期货交易,中航油累计亏损5.5亿美元。尽管随后中航油完成重组避免了破产清算,但也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而在2009年被判决的“陈同海案”中,在没有董事会约束的情况下,中石化原掌门陈同海作为“一把手”的权力大得惊人。有媒体报道称,陈同海的独断专行早已名声在外,曾有公司约见陈同海,仅谈了40分钟他就同意出资两亿元入股。
从“陈久霖事件”到“陈同海案”,到2009年出现的“央企套保集体亏损事件”,再到“CCI行贿案”,这些事件无不与央企密切关联。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述案例非常典型地体现出了由于央企的公司治理不到位,“一把手”没有受到制衡的危害。
2009年6月,李荣融在与广大网友的公开对话中说道,“未来国企改革的难点正是公司治理”。
所谓公司治理,就是在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下,制定一系列的基本契约框架,这些契约框架以股权关系为基础,规范公司决策层与经营层的行为,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包括良好的股权结构、完善的董事会结构、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良好激励和约束、高效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流程。
据国资委公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136家央企之中只有25家进行了董事会试点工作。而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要求,到2010年,所有的国有企业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目前看来,这也许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央企的另一大痛处,在于部分行业的垄断性。
“央企从数字上来看好像很赚钱,但是其实好多企业已经不赚钱了,赚钱的仍然是一些垄断企业,并且是靠垄断来赚钱而不是靠经营来赚钱。央企的改革很重要一步就是进行战略性调整,该退出的坚决退出,从一般的竞争性领域退出去,让市场公平化。过去有数字表明,私企的效率高于央企,所以要提高社会整体效率保证社会分配公平,央企就得有进有退。现在央企占有过多的资源,但是奉献给社会的却很少,和群众无关。我们的央企究竟给群众带来了什么,这是我们必须去思考、必须去面对的一个问题。”马光远说。
央企改革 相关规定需跟进
已经达到顶峰的央企究竟如何摆脱这些弊端?这是改革开放乃至整个现代化进程中所无法回避的问题。
实际上,对于央企的公司治理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6月,国资委就发布了《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确定了宝钢、中国诚通集团等7家央企进行试点。在这份指导意见里,国资委要求试点央企新董事会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外部董事不少于2人。
但是,董事制度改革一度举步维艰,以至于有人调侃为,“别以为马身上划几个白道道就变成斑马了”。
马光远认为,真正实现公司治理要依靠各个层面良好的法律氛围。“一套完整的公司治理绝非国资委一家就可以做到,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相结合,内部体现在按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结构,外部则需要资本市场、法制环境等诸多要素构成的环境。所以,改善央企的公司治理只靠国资委有些势单力薄。”
根据2008年颁布的国有资产法,国资委的监管职能将被剥离,回归“出资人”地位。这也意味着,国资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状将被打破--有识之士已经将央企改革的关键聚焦于此。
马光远认为,就国企改革的未来而言,目前最主要的工作,一是尽快按照国有资产法对国资委“出资人”的定位,尽快完成国资委从一个定位模糊、权力庞大的集出资人和监管职能于一身的机构向纯粹的“出资人”转化;二是作为央企出资人的国资委要加快央企重组和战略性退出的步伐,除了目前国家必须控股的企业之外,完成大部分央企的民营资本进入的步伐。
“从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看,国有资产法规定得非常明确,将国资委的权力限定于选择管理者、资产处置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等纯粹的‘股东’权利上,并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完全对接,从而将国有资产立法、国有资产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等公共政策、公共权利和公共管理的范畴完全剥离出去。从法制的角度而言,通过‘减持’国资委的权力,使其具备干净合理的制度前提,保证国企改革的大方向和国企改革的共识不被颠覆性破坏,使国资委完成一次漂亮的转身和职能的转型。”马光远说。
有业内人士认为,国资委在李荣融任内一手推动、影响深远的一项措施,是即将成立的国新资产管理公司。但对于在未来,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将扮演何种角色,其职能与现在的国资委有无冲突,至今尚未有定论。近日,20多家央企将被“打包”并入国新资产管理公司的消息径自传开。
参与国有资产法起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国有资产法的目标是要减少层级,由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然后一级企业管二级企业。新设立的国新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资本运营中心,反而增多了层级,似乎有悖于现行国有资产法的相关精神。
马光远也认为,一味地“打包”减少央企数量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国资委作为150多家央企真正的‘老板’,其最大的历史使命就是对现有的央企进行重组,重组绝不只是意味着减少央企的数量。每一年国资委总是把央企数量的减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但量的变化只是考量国企改革的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还是要在产权多元化上面下功夫”。
“这样一来,国资委才能以超脱的心态,通过建立国新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平台,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利用并购重组等手段,使国有资本从大多数竞争性领域退出,推动其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真正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从改革的整体而言,这样的路径无疑是正确的,可以避免国企改革再次回到政企不分的局面中去。”马光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