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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政促灾区劳动者创业就业

2010-09-07 09:47来源:中工网字号:小

  随着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全面展开,青海省政府于日前制定出台了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扶持灾区农牧民异地转移就业等优惠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玉树地震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

  按照新政策规定,凡是灾后初次自主创业,或在灾后从事个体经营重新开业的,可享受税收减免和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并对初次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给予开业补助费2000元;省内各类企业凡吸纳灾区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计算;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计算,同时按每人1000元标准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青海灾区就业优惠政策还规定:在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省内国家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灾区毕业生。另外,政策还明确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就业培训,据悉,由省扶贫开发局通过青海盛源工贸技工学校为玉树县结古镇甘达村村民举办的驾驶员培训班已正式开班,来自甘达村的32名青壮年农牧民进入该学校开始了为期45天的挖掘机、装载机和客货运输车辆的驾驶与维修培训学习。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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