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从来不缺乏话题,各大网络公司之间激烈的竞争,总是火药味儿十足!近日,北京二中院已受理百度起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百度称,360公司肆意篡改百度搜索页面结果,并且对百度工具栏和百度地址栏两软件进行恶意贬损,已构成不正当竞争。360对此回应认为,为网民在搜索结果页面上提示和防范安全风险,是360安全卫士的责任。
百度起诉360 索赔1000万
8月19日,有媒体报道,百度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称360公司肆意篡改百度搜索页面结果,借助百度知名度为其www.360.cn网站非法攫取流量,并且对百度工具栏和百度地址栏两软件进行恶意贬损,阻碍该两款软件的传播和运行,以期通过这种非法手段抢夺两原告用户,此举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市场行为准则,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百度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嵌入360网盾、停止对百度工具栏、地址栏软件的恶意贬损、诋毁行为以及停止阻碍百度工具栏和地址栏软件正常安装、传播和运行行为。
此外,在被告经营的“www.qihoo.com”、“www.360.cn”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道歉声明,并在www.sina.com网站首页以及《法制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赔偿1000万元经济损失以及15万元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承担案件诉讼费。
360回应
8月19日,360公司针对百度起诉发表声明称,为网民在搜索结果页面上提示和防范安全风险,是360安全卫士的责任。百度所谓360“篡改百度搜索结果”实际上是360网盾为网民提供的搜索引擎保护功能,可以提示和标注搜索结果页面上的不良网站。
声明还称,百度在搜索结果中没有尽到对网民进行安全告知的义务。
以下为360公司声明全文:
1.挂马网站和钓鱼网站每年导致网民数百亿元损失,而搜索引擎已经成为欺诈网站、钓鱼网站和挂马网站传播的主要途径。为网民在搜索结果页面上提示和防范安全风险,是360安全卫士的责任。百度所谓360“篡改百度搜索结果”实际上是360网盾为网民提供的搜索引擎保护功能,可以提示和标注搜索结果页面上的不良网站。
2.百度在搜索结果中没有尽到对网民进行安全告知的义务。百度不是安全公司,对于其免责声明中宣称:“百度对其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们表示理解。但360安全卫士保护了用户,却被百度以“侵害商业利益”为由起诉,我们对此表示不能理解。
3.安全公司对搜索引擎提供保护是国际惯例,赛门铁克、麦咖啡、安博士等国际安全公司都分别对GOOGLE、雅虎等搜索结果提供风险提示。
4.关于360安全卫士的恶评插件功能,已经为网民提供了长达四年的安全服务,对于百度工具栏和百度地址栏是否为恶评插件,是由网友投票决定的。百度应该检查这两款软件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
360公司
2010年8月19日
互联网行业有点乱
日前,有消息人士透露,此前360已经开始起诉百度拖欠其应付的浏览器搜索分成费用上千万元,“正是由于此原因才导致百度开始对360起诉”。
对于此事,知名互联网评论人士刘兴亮认为,两家公司历史上都不是很干净的,“做法应该都收敛一点”。并且,刘兴亮在其微博上发表了五点看法:
1.互联网行业有点乱,希望合作多于掐架
2.百度在推广过程确实有流氓手段,但360也有点过了
3.这不是一个案件,是市场策略
4.希望双方以后都能收敛一点
5.对于双方都是屁大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