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新任务、新要求、新内涵,被社会各界一致认为是对推动旅游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旅游业30多年的实践总结,也是推动形成未来旅游业发展新格局的标志性文件。
完善体制 创新机制 形成发展大旅游的整体合力
各省区市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旅游业发展机制体制改革,为旅游业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一是调整政府管理体制。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09年5月挂牌成立,新增5个方面工作职责、4个业务处和20个编制;湖北成立了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有的地级市旅游局改设为旅游委;西藏、江苏等地调整充实了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甘肃省旅游局由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浙江省各市县均设立了旅游局或相应旅游主管机构;上海18个区县已有13个成立了独立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二是完善产业领导体制。上海、陕西、甘肃、西藏等地成立了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全面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导和协调。
三是推进综合试点改革。启动旅游业综合改革试点,高规格组建领导机构,高起点推动规划实施,高水平推进项目建设。广东全力推进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广西启动了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重庆启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旅游试验区建设,云南两个综合试验区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后正式实施,浙江已完成舟山群岛海洋综合改革试点规划前期调研。
四是创新产业融资方式。各地旅游业多元化投资渠道初步形成,实现了由招商引资到自主融资的转变。重庆成立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和重庆旅业(控股)集团,形成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政府投资平台公司、银行、担保公司“五位一体”的旅游投融资模式;江西通过银行贷款、资金信托、发行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以及上市等方式扩大融资;云南组建了省旅游投资公司,丽江、大理、迪庆三州市成立旅游开发公司;陕西设立了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组建专业旅游投资公司。
五是创新配置资源方式。各地在积极推动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探索成立旅游资源经营公司。河南以产权为纽带新组建了5个大型旅游集团;安徽亳州、巢湖、凤阳等一批市县原分属旅游、文化等不同部门的旅游景区管理经营权划归旅游部门,旅游经营按市场运作;河北大力推动资源集中、多头管理的景区实行统一管理;浙江省80%以上的县(市)成立了“风景旅游管理局”;陕西省确立了7个区市县成立景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引导 政策支持 形成培育旅游大产业的发展态势
2010年,湖北、河北出台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去年以来,上海、山东、福建、广东、山西、广西、云南、新疆、湖南等地纷纷出台一系列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当地旅游业快速发展。
第一,以旅游重大项目力促旅游产业大发展。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项目的带动,而大项目的开发则需要大企业、大资金的带动。目前,云南、甘肃、黑龙江、吉林等省政府本级财政每年用于旅游发展的引导性资金增加到1亿多元。天津规划了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的滨海旅游区,着力打造形成北方知名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高端休闲区;河北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由去年的2000多万元增加到2亿元;广西计划投资大旅游项目910亿元,重点实施项目133个;贵州以实施世行6000万美元贷款项目和国家开发银行15亿元贷款为引导,启动新一轮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第二,明确旅游建设用地特殊优惠政策。江西规定各地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旅游产业项目,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广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以合作方式开发旅游项目;河北规定旅游景区以外的旅游厕所、游客休憩站点、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提供;北京、山东规定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湖北规定非政府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由受益地方政府按适当比例奖励给项目单位,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
第三,加大交通和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江西增开省内铁路沿线旅游城市和景区与重要旅游客源地之间的始发旅游列车或旅游专列,2009年至2012年省级安排3亿元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公路建设,完善旅游通道沿线紧急救援、汽车维修、休憩站点等设施,加快重点旅游景区旅游汽车营地建设,相应增设加油站点。贵州积极协调中石化、中石油等企业,改造建设高速公路综合服务区。河北把完善交通体系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首要任务,形成衔接配套的现代立体综合网络,全面提升旅游品质和服务功能。
第四,享受特殊税费优惠政策。湖北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在财税政策上享受省级工业园区同等待遇,旅行社组接团收入按增值计征营业税。河北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旅行社,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旅游企业宣传促销、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和技术改造等费用,纳入企业成本。西藏实行投资西藏旅游免征七年所得税,饭店(宾馆)上缴税收达到一定数额实行财政扶持返还政策。
第五,多措并举促进旅游消费。广东率先试行国民旅游计划,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开展奖励旅游、福利旅游,将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课程,研究制订旅游发票贴花保障制度,推动建立旅游统计卫星账户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四川21个市州共同推出优惠政策,联合打造“价格洼地”,赢得了市场。成都市发放“熊猫卡”2000万张,吸引了1000多万人到川旅游。山东等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奖励旅游、福利旅游,所需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大力推进旅游“一卡通”,引导旅游企业联合推出一批旅游功能完备的惠民旅游线路,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系统。
第六,旅游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湖北等地把旅游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北京把旅游环境治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旅游附属账户。江西、湖南、陕西、青海、山西等地也将旅游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畴。
塑造形象 打造品牌 将优势资源转化为一流产品
各地在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高度重视旅游形象建设,把它作为地方对外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倾力打造,涌现出许多体现本地资源优势的旅游精品和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品牌。
一是着力打造核心形象,不断加大推广力度。广东省以“活力广东”总体形象为核心,着力建设“岭南文化、活力商都、黄金海岸、美食天堂”四大旅游品牌。内蒙古精心推出“美丽草原我的家”——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推出“草原是我的家乡也是您的家乡”,组织近20万辆自驾车“翻过兴安岭、走进大草原”,涌现了一批中国自驾车旅游新的目的地。山东省连续三年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着力推广“好客山东”旅游形象品牌,一批具有山东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逐渐成熟。江苏省全力实施旅游精品工程,确立了41个重点项目,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全国率先突破100家,连续十年在全国保持数量第一。宁夏加大“塞上江南·神奇宁夏”旅游形象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西部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和面向穆斯林世界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山西以“华夏文明地 山西好风光”为主题,建设和推广旅游新产品,形成特色。
二是体现各自优势资源,建设一流旅游产品。北京市大力发展高端国际旅游,积极筹办2010年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峰会和2012年国际奖励旅游协会全球年会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活动,对企业邀请海外旅游批发商、参加海外促销和展览、申办国际会议等每年奖励1000万元。天津市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拓展邮轮旅游,建设亚洲最大的邮轮母港,确立了天津北方邮轮中心地位。江西充分整合红色旅游的各种资源要素,2005年,首创以红色旅游为主题的“中国红博会”,一年一届,境内外千余家旅游企业到会推介红色旅游产品,为全国红色旅游发展搭建了一个合作、交易、交流的平台。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哈尔滨冰城夏都旅游区、五大连池旅游度假区、镜泊湖渤海国旅游集合区等30个省级重点项目,总投资数百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军垦文化为主线,打造军垦旅游这一全国独一无二的特色和优势品牌,并利用兵团区位优势发展边境旅游等。辽宁充分发挥工业旅游资源优势,涌现出沈飞航空博览园、大连港船舶工业、鞍钢工业之旅、抚顺矿业集团等一大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
提升品质 升级服务 创造优质便捷的旅游消费环境
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必须克服一流资源、二流开发、三流服务的积弊,更加重视旅游服务的规范化、便利化和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视提高服务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抓住重大节会机遇,全面提升旅游服务。上海以举办世博会为契机,加强上海旅游出境游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入境游、国内游团队管理系统,加强对旅游团队的行程设置、导游安排、旅游车辆等环节的适时服务,积极推进住宿统计和旅游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应急能力。海南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契机,全面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与国际接轨,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旅游投资商来海南投资旅游业,让海南旅游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福建加强闽台品质旅游合作,组织赴台游25省市签署《打造“小三通”黄金旅游通道合作宣言》,与台湾六大旅行同业公会签署《闽台旅游品质保障合作协议》。
以游客满意为目标,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云南推行旅游接待服务“六定”工作,即定进购物店购物次数、定佣金返还比例、定购物会员商店名单、定查处黑车黑店黑导办法、定基本服务规范、定违规处罚措施,加快推进导游、旅游车司机薪酬制度,佣金返还“公对公”制度。浙江推广旅游绿色产业法规与标准,推出《浙江饭店业“低碳积分计划”》,在全国率先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资料由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