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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扶持政策 促进电信服务业发展

2010-08-13 10:22来源:海峡都市报字号:小

  以知识产权、商标权等估价可占注册资本的70%;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软件园办公用房给予租金补贴等等,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从税费、融资、行业准入、人才待遇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

  《意见》提出,到2012年,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务收入突破170亿元人民币。鼓励年轻人创业,降低行业门槛,对行业性、专业性、综合性的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信息服务商申请省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允许实收资本放宽至人民币20万元。允许以知识产权、商标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出资比例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小型微利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扶持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集群,目前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大型龙头企业偏少,上市企业仅7家,而旗舰级行业对于发展产业集群非常重要,因此要重点发展龙头企业,希望近几年把该行业的上市企业增加到10家。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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