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三网融合是一种广义的、社会化的说法,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其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趋向使用统一的IP协议,在经营上互相竞争、互相合作,朝着向人类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逐渐交汇在一起,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逐渐趋向统一。
所谓“三网融合”,就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的相互渗透、互相兼容、并逐步整合成为全世界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是为了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形成适应性广、容易维护、费用低的高速带宽的多媒体基础平台。
三网融合的结合点
三网融合,在概念上从不同角度和层次上分析,可以涉及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行业融合、终端融合及网络融合。目前更主要的是应用层次上互相使用统一的通信协议。IP优化光网络就是新一代电信网的基础,是我们所说的三网融合的结合点。
三网融合的结合点
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面采用,使电话、数据和图像信号都可以通过统一的编码进行传输和交换,所有业务在网络中都将成为统一的“0”或“1”的比特流。
光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综合传送各种业务信息提供了必要的带宽和传输高质量,成为三网业务的理想平台。
软件技术的发展使得三大网络及其终端都通过软件变更,最终支持各种用户所需的特性、功能和业务。
最重要的是统一的TCP/IP协议的普遍采用,将使得各种以IP为基础的业务都能在不同的网上实现互通。人类首次具有统一的为三大网都能接受的通信协议,从技术上为三网融合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三网融合的发展
但是,如果按传统的办法处理三网融合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如何绕过传统的三网来达到融合的目的,那就是寻找通信体制革命的这条路,我们必须把握技术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选择我们自己的发展道路。
我们的实际情况是数据通信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传统的数据通信业务规模不大,比起发达国家的多协议、多业务的包袱要小得多,因此,可以尽快转向以IP为基础的新体制,在光缆上采用IP优化光网络,建设宽带IP网,加速我国Internet网的发展,使之与我国传统的通信网长期并存,既节省开支又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历史进程
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会议上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
2009年8月11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 <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被解读为和三网融合相关,不利于IPTV近期发展。
2009年7月29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印发 <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指出: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推动我国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文件指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2008年5月23日,运营商重组方案正式公布。中国联通的CDMA网与GSM网被拆分,前者并入中国电信,组建为新电信,后者吸纳中国网通成立新联通,铁通则并入中国移动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将并入中国电信。2009年1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获得TD-SCDMA、CDMA2000和WCDMA的3张3G牌照,三家新运营商进入电信全业务竞争时代。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六部委《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2006年3月14日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三网融合”: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制定和完善网络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
1999年9月17日,国办发[1999]82号文件的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文件还指出:“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8年3月,以原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时任粤海企业集团经济顾问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随后展开了“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大辩论。当时,广电部门正在启动有线电视省级、国家级干线网建设。
1998年3月,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完成合并,信息产业部正式成立;同时,广电部改为目前的广电总局。在《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92号)中有这样一段并未执行的文字:“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1994年,当时的电子部联合铁道部、电力部以及广电部成立了中国联通,被赋予打破“老中国电信”垄断地位的重任,但主要还是经营寻呼业务。 (作者:周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