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员工,只能改变自己,不能改变公司。这类员工有能力为公司创造价值与业绩,但有可能不认可公司的文化与愿景;能够自我不断成长,但不能带动公司成长;能够自我管理,但不能管理他人。这样的员工是精明的员工,是某个岗位上的骨干,但不是公司的中流砥柱,是应利用的员工。
第二类员工,既能改变自己,又能改公司。这类员工是既认可公司文化与愿景,又有能力为公司创造价值与业绩的员工;既能自我不断成长,又能带动公司成长的员工;既能自我管理,又能管理公司的员工。这样的员工是聪明的员工,是公司的精英,是公司的中流砥柱,是要重用的员工。
第三类员工,既不能改变自己,又不能改变公司。这类员工知识和技能不足,学习能力可能也不足,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很好的为公司创造价值与业绩。这样的员工是不胜任的员工,是需要淘汰的员工。
第四类员工,不能改变自己,但能改变公司。这类员工能力不足,但身居高位,大多为公司中层,有可能是公司创业初期的元老,或公司老总任人为亲,安插进来的亲信。这样的员工可能曾为公司力下汗马功劳,也可能对公司非常忠诚,但由于其学习能力不足,不能自我成长,现在已经不能为公司再更好的创造价值与业绩,不能再更好的做好管理。这样的员工是破坏型的员工,是需要采取一定方法让其出局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