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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改退税同时动刀 东莞升级转型转三资

2010-06-29 08:46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字号:小

  近日获悉,人民银行将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设定为1美元对人民币6.7980元;同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从7月15日始,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汇改和出口退税新政策同时出拳,让珠三角企业再次徘徊在十字路口。

  “虽然早有预想,但还是感到了压力。” 东莞市外贸企业协会副秘书长黄新文告诉记者,央行宣布实施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2005年7月21日,当天人民币对美元就升值2.1%至8.11元,随后三年间,仅家具行业,广东倒闭企业就达3000家之多,至今心有余悸。

  “汇改、退税同时动刀,加工企业压力巨大。”黄新文告诉记者,年初至今,劳动用工成本普遍上升了20%,利润点卡在3-5个百分点左右。此前企业普遍预计,币值上升5个点,可通过退税维持,现在看来,原有营收模式再也无法维持。

  不过,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告诉记者,珠三角企业的压力感,本身就是粗放发展模式的体现。而为了能够彻底改变这种模式,在今年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就提出,珠三角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防止经济形势好转时传统发展模式的“复归”,是为广东2010年“头号工程”。

  “这次汇税改革,对广东实施"头号工程"有助推之功。”丁力称。

东莞试点:来料加工转三资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为落实“头号工程”,广东正选择东莞试点,运作一个名为“来料加工转三资”的产业转型工程。丁力认为,该试点“将深度改变珠三角企业生存形态。”

  “国家很快就不会允许来料加工这种企业形态的存在,大家要清醒一点!”东莞市市长李毓全在5月份一次产业转型动员会上,对上百位镇村负责人表示,不能因为计较既得利益的一时得失,失去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机会。

  东莞现有的来料加工,是一种碎片化、在地化的经济模式:在海外订单引导下,品牌产品被分解为多个环节,大量没有法人资格的代工坊、家庭坊分工制造,由中间导管公司最终组装并贴牌,而后销往世界。

  千家万户隐形代工,产销双方在税收、用工多个层面腾挪空间巨大,但是,由于代工方不具法人身份,产品内销、自主创新难以更进一步。由此,高度依赖外销、对内辐射弱以及廉价低质,成了“中国制造”的产品形态。

  为扭转这一局面,政府释放种种政策,试图将这种代工模式阳光化,但由于既得利益障碍,相关努力一直落空。

  “税汇改革瓦解了旧的利益格局,对"转三资"是个很大的促进。” 东莞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高玉鹏称,2005年第一波人民币升值,很多纺织服装企业被烫了一把,这次汇率浮动前后,东莞企业亦普遍存有升值预期,接单变得谨慎,但“转三资”进程却大大加快。

  高玉鹏告诉记者,珠三角纺织企业有四个经营要素,日本设备、香港设计、内地劳力以及出口退税。取消退税,打掉了低利营销模式;薪资成本抬升,逼着企业加大机具投入。目前珠三角纺织企业使用的日本岛精织机,以往折合人民币几十万元,升值后预计进口价格大跌,企业有吃下的实力,可替代劳工、改进工艺。“来料加工转三资”对设备进口、外货内销均有特殊安排,加大了企业改制的主动性。

  “升级转型的核心,是将企业发展形态由生产车间转向企业总部。”东莞市外经贸局局长黄冠球介绍,政府因势利导,采用“自愿、不停产、变更、从优、便利”操作原则,鼓励来料加工作坊“就地不停产”转化为三资企业,以获得正式的工商身份,便于承接政府种种优惠措施,从而解决珠三角来料加工大规模停产问题。

  黄冠球称,东莞今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施目标是“三个一千”:推动1000家来料加工企业加快转型,推动1000家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支持1000家企业提升生产力水平;到2012年,广东全省范围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应基本转化为三资企业。

标本意义

  “东莞"转三资"举措,带有整体转型特征。”东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方见波称,这个政策最初参与职能部门6个,现在扩大到11个,涉及海关、税务、工商、消防、环保多个经济体制部门, 已到了“牵一发动全身”阶段。

  方见波称,现在“被改革”的来料加工发展模式,系东莞30年前所创,曾一度成为沿海地区外向型工业化标本;今天搞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也是率先之举,在举国上下追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世界性难题背景下,或更具标本意义。 “政府帮助企业转型,应本着尊重企业利润这一前提。” 方见波说,原料加工企业设备进口问题,是此次转型改革的利益吸引点。处在海关监管期的设备可以免税,转入到新的企业,转型加工企业设备转入的时候,可以进入新企业的固定资产,不需要追加额外的投资。

  另外,扩大外销加工贸易内销化,也是“转三资”企业的一项优惠。方见波介绍,东莞政府已联合海关,出台了集中申报模式,在外经贸局办理内销批转证后,在该证批准的范围内,所有保税货物销售可在下个月15日在海关集中申报办理纳税的手续,可简单理解为先销售,后补税的一种方法。从2009年开始,东莞对纳税试点企业内销提供集中担保,在政府10亿转型升级资金里拿出一笔钱放到银行,为内销监管企业进行担保。

  国内拓展内销方面,东莞政府从企业新增税收中拿出10%比例奖励企业,最高的金额可以达到100万,企业通过内销形成的新增税收,政府返还10%,最高达到100万。

  梁透露,东莞来料加工转三资的问题,今年两会期间他已以一个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上交议案,目前正在做进一步的材料收集,“这事关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价值定位,是认识问题,也是重大政策选择问题。”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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