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城镇困难家庭低保标准提高,提升幅度达20%左右,此次提标惠及全市城乡33.6万多名低保对象。
武汉市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是第7次提标,由每月300元提高至每月360元,远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每月240元提高至每月300元;中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年1730元,远城区农村由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年1440元。
武汉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低保提标与湖北省、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从5月1日起执行。低保对象将有进有出,近期市、区民政部门将组织街道、社区全力做好低保对象核查清理等相关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并确保将新的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