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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解除“禁报令”是明知之举

2010-06-09 17:50来源:新华网字号:小

  近日,北京部分地铁站重启售报点。此事之所以成为新闻,与此前的一道“禁报令”有关。北京有关部门曾在2009年末以“公共安全”为由,取缔报刊在地铁内发售,引起社会各界的反响,被称“禁报令”使首都文化“蒙羞”。

  其实,这类地铁售报、地铁阅读的“文化风景”,在许多城市都可以看到。最近,笔者到南方旅游,在杭州游览了美丽的西子湖,还在大街小巷看到别样的“风景”——那些立在街边橱窗里的“阅报栏”,引来路人驻足阅读,给这座风光秀丽的城市平添了安宁和恬静。而“阅报栏”在不少城市久违多时,甚至已经“消失”了;代之是铺天盖地的大幅户外广告,和橱窗上久治无效的“牛皮癣”小广告,给日渐拥堵的城市,多了压抑和浮躁。

  南方某市有个文化公园,曾经是大众文化娱乐的公共场所(记得小时候在公园里能看到免费的露天电影)。而今的文化公园,文化活动少了,商业元素多了;公益性淡化了,商业性强化了。

  近年来,诸如以“公共安全”为由,取消地铁售报;以“有碍观瞻”为由,取消街上的“阅报栏”;以“不能扰民”为由,禁止公园内群众性的自娱自乐活动;以“以园养园”为由,增开免费公园内的收费项目,都限制、减少了群众性的文化娱乐天地。诚然,城市有庞大的文化市场,但准入的门槛过高。看一场所谓的“大片”,消费近百元;看一场大众喜闻乐见的相声、二人转专场,要数百元,一般群众哪能看得起;至于歌星、准歌星的演出,门槛高得吓人,更是让人敬而远之。

  民生,自然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因此,大众的文化生活当属“关心民生”的题中之义。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是在不断提高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努力提升大众的文化生活质量,而群众的文化生活对于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所起到的释放压力、缓冲情绪、宽松环境、创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是不容忽略、不可低估的;而一个群众文化生活丰富的人文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意义,更是不言而喻。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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