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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新政:青岛药价下降 门诊量激增

2010-05-31 14:40来源:39健康网字号:小

  青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已两月有余。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医改办获悉,新制度实施后,七区三市(即墨、胶州、胶南)的121个基层卫生服务机构,523类规定药物的价格平均下降30%。药价下降,直接拉动了门诊量。两个月时间里,121家机构的接诊人数激增20%。可以说,青岛医改新政的威力已初步显现出来。

药品价格下降明显

  据市卫生局副局长魏仁敏通报,从3月15日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到5月15日,全市实施新政的12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达5826.54万元,其中药品销售金额3449.62万元,基本药物销售2000.28万元,基本药物销售所占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8.06%。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30%。

  而在新政实施之前,一些基层医疗机构要靠“以药养医”,售药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为了取得更高利润,一些机构对药品加价出售,平均加价幅度超过50%。而这一块费用,都转嫁到了患者身上。这也是导致基层“看病贵”的根源。

  魏仁敏认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指定的“基本药物”,并按照进价零差率出售。此举,将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降低市民看病成本。

新政明年全面覆盖

  目前,全市七区和即墨、胶州、胶南范围内的121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道)卫生院,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区市实施率达到了83%,全市人口覆盖率达到了72.3%。

  市医改办主任于承玲透露,2011年,基本药物制度将推广到莱西市和平度市,并在两年内实现覆盖率100%的目标。

绩效考核威力初显

  药价大幅下降,好比砍掉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摇钱树”,这块损失谁来弥补?据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强介绍,青岛市级财政增设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0.73亿元。这部分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为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力,市财政部门在保证基层医护人员利益稳定的前提下,引入了“绩效考核”。医改部门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市民签约服务,签约60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签约60岁以下人员,每人每年补助40元。同时,按照基本药物销售额的2%补助基层医疗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补助办法对医护人员的服务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核定补助幅度。简言之,就是服务得越多、服务越好,就能获得更多的财政补助。这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从“以药养医”转变到“靠服务争取财政补助”上来。当然,患者是最终受益者。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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