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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著作权法将提高侵权赔偿数额

2012-05-29 14:02来源:新华社字号:小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近期,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召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今年3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将会提高法定的赔偿数额。

  阎晓宏介绍,截止到目前国家版权局已经收到正式意见1560多份,其中,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美国电影协会、国际唱片协会等都发来了很好的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建议。

  另外,这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很多意见都是通过媒体和网络提出的,体现了这次修法的公开和透明,有助于加深对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了解,有助于向社会宣传和普及著作权法。

  阎晓宏透露,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也遇到了一定困难,主要是社会公众对著作权法现行的法律和已经提交社会讨论的法律对比了解还不够,对著作权法的一些专业知识术语以及逻辑关系掌握得还不很清楚。公众很容易把著作权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与法律的修订联系起来,比如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有些问题属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工作能力、效率和透明度的问题,但目前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分歧还比较大,真正实现平衡并不容易。

  此次著作权法修订与现行法律比较有四个变化:赋予了著作权人部分新的权利,提高了保护水平。比如增加了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追续权,增加了表演者和录音制作者广播和公开表演录音制品获酬权,增加了广播电视台有权禁止他人以网络电视播放节目的权利;加大了对盗版的处罚力度,增加著作权刑侦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并将法定赔偿额从现行著作权法的50万元以下提高到100万元以下;回应了信息网络社会中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在制度设计上更加完善,明确了作品登记制度和专有许可合同与转让合同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阎晓宏还表示,这部法律修改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还包括在网络中技术服务商的责任和义务怎样界定;如何既要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又要符合现阶段中国实际,在解决一些重要问题的同时,还要使法律有一定发展空间和前瞻性等。最后阎晓宏表示,国家版权局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地提出问题,讨论问题。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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