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财税服务 > 正文

交通通信补贴和误餐补助应否缴个税?

2012-06-05 14:29来源:南方日报字号:小

  近来,关于交通、通信补贴是否全额缴纳个税?误餐补助是否缴纳个税?还有一次性安家费、独生子女津贴等个税的缴纳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近日,国家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一是关于交通、通信补贴。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因此,单位发放的交通、通信补贴需要缴纳个税。

  二是误餐补助的问题。我国税法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但是,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三是独生子女津贴。根据税法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即职工20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三优费)不用缴纳个税。

  四是关于一次性安家费。我国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符合规定,可以免纳个税。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税。

(责任编辑:王学英)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